新余市渝水區監察委員會

新余市渝水區監察委員會

新余市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新余市渝水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新余市渝水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渝水區監察委員會
  • 機構隸屬:新余市渝水區人民代表大會
  • 機構性質:監察機構
  • 機構職能:監察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揭牌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揭牌
今天上午,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標誌著渝水區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全面如期完成監察委組建掛牌。區委書記、區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組長何慕良,區委常委、紀委書記、區監察委主任黃燎宇出席揭牌儀式。
揭牌儀式莊重而簡樸,上午九時許,何慕良、黃燎宇共同為渝水區監察委員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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