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外文名:Health Committee of Yushui District of Xinyu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現任領導:張樂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及項目建設,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區域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實公立醫院黨建工作任務。指導協調全區衛生健康行業黨的建設工作,統籌推進全區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計生服務機構、民營醫療機構等黨的建設工作。建立公立醫院黨建目標責任制和黨建工作質量評價考核制度。
(三)協調推進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全區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四)貫徹執行國家免疫規劃,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應急處置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擬訂全區藥物使用的相關政策措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宣傳貫徹國家、省、市食品安全標準。
(八)負責衛生健康系統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職業健康管理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九)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十)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全區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和落實我區計畫生育政策。
(十一)指導全區衛生健康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二)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區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貫徹執行國家、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制定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將其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並組織實施。
(十四)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衛健委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健康渝水建設,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
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艱苦地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職責分工
l、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健委負責開展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區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健委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區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健委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健委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健委提出建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健委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衛健委、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區醫療保障局負責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所屬單位和基層醫療機構年度考核和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及基層醫療機構機構編制、幹部管理、人事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等工作。研究擬訂全區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醫學重點學科建設與管理。承擔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與管理。負責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規劃財務審計股。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工作。落實各類衛生健康機構建設標準和建設規劃。負責全區大型醫用裝備配置許可。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及基層醫療機構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衛生健康行業項目資金管理。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組織落實政府採購工作。
(三)行政審批與綜合監督股。代表本部門履行進入區行政服務中心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審批職能。依法組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聽證、評審。負責衛生健康行業綜合監督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健康產業綜合監督,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和計畫生育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公共場所、飲用水安全、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督查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辦行政複議相關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機關和所屬單位及基層醫療機構的普法工作。
(四)醫政醫管股。擬訂全區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及行風建設等管理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擬訂基層醫療機構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負責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以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中醫藥養生保健發展規劃和中醫藥防治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中醫醫療機構管理規範、醫療質量和技術標準、服務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區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擬訂全區婦幼衛生健康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五)基層衛生健康股(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擬訂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的落實。牽頭健康扶貧工作。落實國家免疫規劃,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承擔相應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工作。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組織擬訂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機關黨群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行政編制
區衛健委行政編制1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級職數6名。
區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張樂一
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委員、主任科員:潘小軍
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正科):傅江萍
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正科):廖招平
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葉啟華
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黨委委員、區愛衛會常務副主任:祝麗琴
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體檢中心主任:廖雲
新余市渝水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藥檢所所長:劉志勇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