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

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

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是東莞市救助站流浪乞討人員臨時安置服務項目的中標者。托養中心設在原新豐縣看守所舊址內,村民們習慣稱其為收容所。在廣東省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台上顯示,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已“撤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
  • 地區:廣東省新豐縣
  • 位置:原新豐縣看守所舊址內
  • 現狀:已“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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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新聞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中央紀委駐審計署原紀檢組組長、審計署原黨組成員鄭振濤和廣東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鄧海光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鄭振濤同志作為時任廣東省韶關市市長、市委書記,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廣東省韶關市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受助人員死亡事件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鄧海光同志作為時任廣東省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省長,對社會救助工作重視不夠,對上述事件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鄭振濤、鄧海光同志在推進社會救助工作中領導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給黨的事業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產生惡劣影響,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和鄭振濤、鄧海光同志的違紀事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鄭振濤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記大過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鄧海光同志政務記過處分。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翠瓊、潘忠藹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對事件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107名公職人員同時進行了嚴肅問責。

爭議事件

2016年10月19日,15歲的自閉症少年雷文鋒走失後,被輾轉送到這裡。2016年12月3日,雷文鋒死亡。新豐縣人民醫院確定死因為傷寒。
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
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

事件調查

練溪托養中心內,十幾個人睡一個房間,廁所沒有沖水系統,被托養者人均面積少得可憐,護理人員奇缺,不聽話的孩子可能被繩子捆綁。
當地村民們習慣稱托養中心為收容所,平日看不見裡面,只能聽到一些聲音,嘈雜喧鬧。喧鬧聲從2017年3月2日後消失。村民見到,省內其他地方的大巴車那幾天將人接走,“一天有十幾輛,坐五十個人的那種車。”
廣東省社會組織公共服務信息平台上顯示,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已“撤銷”。
事件被報導後,韶關市政府在官網進行通報:當地政府已成立特偵組進行調查,並對托養中心的四名主要責任人也採取了強制措施。
2017年3月20日,調查組舉行發布會,公布了調查情況。
廣東省韶關市新豐縣縣長馬志明稱,據初步了解,練溪托養中心手續不完善,證照不齊全。很多條件都不具備,生活條件沒有完全按照有關要求,最終導致人員死亡。具體原因和危害的程度,還在進一步調查。
對於49天死亡20人的情況,馬志明回應稱:練溪托養中心死亡人數、死亡率比較高,具體的情況仍在核查。
馬志明說,初步調查,有部門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規參與到托養中心的事情中。他表示,將對違紀違法人員嚴肅查處。
相關資料顯示,練溪托養中心為“民辦非企業單位”,從2010年開始運營,至今已有6年多。有700多名托養人員。相關知情者稱,該托養中心的年盈利可以達到百萬以上
調查組前期調查表明,該托養中心托養條件不符合民政部相關規定,運營中存在涉嫌挪用特定款物、騙取國家補貼,公職人員違規參與經營牟利等問題。托養中心經營負責人及工作人員已被刑拘,涉案公職人員被組織審查或停職。

依法取締

2017年2月24日,新豐縣民政局要求這家托養中心整改,“存在內部管理不完善,法人代表擅自離崗至今未歸等問題”,並要求各委託機構接回各自的托養人員,總計733人。
事發後,當地政府已對這個托養中心的733名在托人員進行了安置,同時也於2017年3月2日正式取締該托養中心。

處理結果

2017年3月21日,廣東省市聯合調查組進駐新豐後,迅即對練溪托養中心有關問題展開全面深入調查。根據調查進展情況,韶關市依法依規對有關人員進行了嚴肅查處。
調查發現,韶關市、新豐縣個別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對練溪托養中心存在監管不力和失職失責問題。韶關市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問責,決定:免去陳景輝的新豐縣縣委書記職務,免去龍勇文(韶關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的韶關市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免去賴啟新的韶關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職務,免去劉祥鐵的新豐縣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調查發現,新豐縣有關國家工作人員違規審批、參與練溪托養中心經營管理,非法牟利,涉嫌瀆職違法犯罪,韶關市檢察機關決定:對新豐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縣民政局原局長李翠瓊,縣民政局原副局長潘忠藹(已退休),縣民政局副主任科員、原副局長丘金花,縣民政局社會組織管理股股長應藝丹等4人以涉嫌濫用職權罪立案偵查;對新豐縣文廣新局局長、縣民政局原局長易必恆,縣農業機械管理局副局長、縣民政局原副局長陳新華,縣民政局副局長朱雄欣,縣民政局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股股長李雲華,韶關市翁源縣政協副主席、新豐縣原副縣長賴展鋒等5人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上述9人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李翠瓊、易必恆、潘忠藹等3人已被刑事拘留。
調查發現,練溪托養中心出資人、法人代表和部分經營管理人員違規經營,挪用救助補助資金,有工作人員存在虐待托養人員行為。韶關市公安機關繼3月8日以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虐待被看護人罪對托養中心出資人劉秀玉、法人代表羅麗芳予以刑事拘留,3月9日對托養中心工作人員羅碧增、李志成予以刑事拘留之後,近日又對托養中心工作人員及有關嫌疑人陳翠芬、陳燕娜、潘營軍、李品鑫、曾志任、許武加等6人予以刑事拘留。對上述人員,在徹查案情後將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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