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縣人民法院

仁化縣人民法院

1950年11月10日,仁化縣成立人民法庭,同年12月1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字第1054號文批准,成立仁化縣人民法院,隸屬廣東省人民法院北江分院管轄,院址設在縣人民政府內。1982年8月遷至縣城建設路45號辦公。2011年遷至縣城丹霞大道138號辦公。全院現有人員58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1%,其中碩士1人。法院職能:(一)審理法律規定由縣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審案件。(二)審判法律規定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三)審查處理不服本院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申請再審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執行和司法決定權。(五)依法決定國家賠償。(六)負責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員;管理本院的機構編制工作;管理本院的監察工作。(七)管理本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八)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學遵守憲法和法律。 (九)承辦其他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仁化縣人民法院
  • 區位:廣東省韶關市仁化縣
  •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仁化縣丹霞大道138號
  • 郵政編碼:512300
  • 聯繫電話:0751-6802224
  • 成立時間:1950-12-17
  • 全院人數:58人
  • 院長姓名:張少雄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1950年11月10日,仁化縣成立人民法庭,同年12月1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字第1054號文批准,成立仁化縣人民法院,隸屬廣東省人民法院北江分院管轄,院址設在縣人民政府內。1982年8月遷至縣城建設路45號辦公。2011年遷至縣城丹霞大道138號辦公。全院現有人員58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1%,其中碩士1人。法院職能:(一)審理法律規定由縣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審案件。(二)審判法律規定由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三)審查處理不服本院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申請再審案件。(四)依法行使司法執行和司法決定權。(五)依法決定國家賠償。(六)負責本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依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員;管理本院的機構編制工作;管理本院的監察工作。(七)管理本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八)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學遵守憲法和法律。 (九)承辦其他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機構設定

仁化縣人民法院現內設十二個職能機構(包括政工科、執行局、辦公室、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研究室、監察室、書記員管理辦公室)、三個派出機構(包括長江人民法庭、周田人民法庭和董塘人民法庭)和一個直屬行政單位(即司法警察大隊)

法院建設

近年來,仁化法院年收案數量均在1000件以上,通過認真開展刑事、民商事、行政審判工作和大力強化執行工作,嚴厲打擊了各類刑事犯罪、維護經濟安全、促進社會和諧,為當地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我院注重加強文化建設推進審判執行工作,主要做法一是挖掘客家文化精髓,提煉出“公正、清廉、活力、和諧”的8字院訓;二是融合丹霞文化特色,提升司法理念。通過與“陽剛、和諧”的仁化丹霞文化精神相聯繫,展示“陽剛司法、寬嚴相濟、親民如水、共鑄和諧”的司法理念;三是豐富法院廉政文化,促進作風建設;四是構築文化活動平台,陶冶幹警情操。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仁化法院共榮立集體三等功1個次,內設機構集體二等功2個次,個人二等功2人次,內設機構集體三等功 11個次,個人三等功15人次。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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