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忠藹

潘忠藹,新豐縣民政局原主任科員。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潘忠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潘忠藹
  • 原工作單位:新豐縣民政局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樂昌市、仁化縣人民法院分別作出一審判決,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潘忠藹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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