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城市管理局

機構簡介
組建新縣城市管理局。將縣公用事業管理局的職責,以及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縣環境保護局、縣工商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行政處罰職責等整合,組建縣城市管理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掛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不再保留縣城市公用事業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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