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遠縣城市管理局

安遠縣城市管理局

隨著我縣經濟不斷發展、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城市管理問題日益突出,為適應新形勢的發展需要,2005年元月原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從建設局分離出來,成立了安遠縣城市管理局。內設辦公室、綜合股、路燈綠化股,下設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環衛處。負責市容環境衛生、城區綠化、市政維護的行政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安遠縣城市管理局
  • 行政區類別:市管理局
  • 地理位置: 濂江路88號附近
  • 性質:非盈利
主要職責,主要職能,領導分工,會議制度,會議工作原則,會議召開時間,會議組織機構,會議主要職責,會議工作程式,會議人員,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公共設施的養護及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縣城區管理相關政策、措施、規定、制度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城區市容市貌標準,環境衛生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區公共設施的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區環境衛生、風景區、城市標誌、園林綠化、美化等進行管理。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公共設施的養護及綜合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縣城區管理相關政策、措施、規定、制度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制定城區市容市貌標準,環境衛生質量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區公共設施的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區環境衛生、風景區、城市標誌、園林綠化、美化等進行管理。
(三)負責城區街道及公共場所的路燈維修和管理。
(四)編制全縣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技術標準,研究制定戶外廣告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利用城區建築物、構築物、公共設施、交通工具、空飄物等載體及城市空間等設定成電子顯示屏、霓虹燈、燈箱、閱報欄、畫廊、櫥窗、門面牌匾、標語、條幅等廣告以及宣傳、標誌性設施設定的審查、審批、辦證和監察管理,負責全城區內戶外廣告資源的經營管理工作。
(五)負責對城區內各類宣傳、展銷、諮詢等臨時占道活動進行審批、辦證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區公用設施開挖進行審批、辦證和管理;對城區內洗車場(點)的設定進行審批、辦證和管理。
(六)負責城區建設余土調運和流散物體運輸的審批、辦證和管理。
(七)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因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和城區公共設施置場、區、攤、亭、點等進行審批、辦證與管理。負責取締占道農貿市場、夜宵、夜市及其它占道經營的牽頭組織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對臨時構築物的搭建進行審批、辦證和管理。
(九)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城區管理綜合執法工作。
(十)協助宣傳部門做好東江源明珠縣的城區管理宣傳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創建省級文明衛生城的組織、指導、督促和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區的省屬、市屬各單位內部環境整治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十二)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區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監察管理,對出租的小車、三輪車、機車的審批、辦證與管理。
(十三)負責管理局機關、大隊、處、所的人事、勞資工作,對其業務工作進行考評考核。負責局機關、大隊、處、所的財務、國有資產、內部審計及幹部職工的行政監察工作。
(十四)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吳濤:主持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兼管辦公室工作;
副局長唐玖金:分管人事、紀檢監察、園林綠化工作;
副局長兼環衛所所長歐陽振英:分管環境衛生工作,主持環衛所工作;
副局長兼綜合執法大隊長彭曉東:分管市容環境、社會綜合治理、公開執法、督查、安全生產、武裝部工作,主持監察大隊工作;
副局長賴建華:分管黨建、群團、信訪、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行政服務工作;
副局長鐘德富:分管中心工作、招商引資、市政設施工作。

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努力打造環境優美、秩序井然的城市形象,建立科學高效的城市管理工作新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會議工作原則

(一)堅持“誰主管、誰負責”。按照已經制定出台的有關城市管理的制度規定,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加強督查考評,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
(二)堅持教育引導和綜合管理相結合。動員社會力量支持、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宣傳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規定,教育引導廣大民眾自覺遵守城市管理方面的各項規定,並努力維護城市形象,自覺主動參與城市管理,形成城市管理工作的強大合力。
(三)堅持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結合。進一步明確城市管理部門之間的職能,強化城市管理的綜合協調作用,有效整合城管資源,建立有關管理部門的雙邊或多邊職能銜接機制。經常開展集中整治,做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工作實效。

會議召開時間

原則上每半個月定期召開1次,根據城市管理工作需要,也可臨時召開。

會議組織機構

聯席會議由縣政府督查室、城建局、國土局、城管局、衛生局、藥監局、文明辦、交通局、環保局、交管大隊、工商局、農機局、房管局、欣山鎮等部門和單位組成。會議由縣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縣長主持召開,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根據城市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可視情況適當擴大。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城管局,由縣城管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具體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

會議主要職責

(一)學習貫徹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確定城市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工作任務。
(二)分析研究和通報階段性城市管理工作情況,總結交流城市管理工作經驗,提出工作建議,布置階段性城市管理工作。
(三)分析和研究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協調解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有關重大問題。
(四)綜合協調城市管理方面的執法資源,組織開展部門聯合執法工作和集中整治活動。
(五)研究提出有關需報請縣政府審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決策事項。
(六)督查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城市管理工作各項措施的落實,對工作責任落實好的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責任落實不好的進行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會議工作程式

(一)根據我縣城市管理工作實際和階段性工作重點,會前由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徵求有關領導意見後提出會議議題、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等,報聯繫會議招集人審定後,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通知落實。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接會議制度通知後,應按要求安排好工作,落實參加會議的人員,並反饋聯席會議辦公室;未經同意,不得缺席。
(三)參加會議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會議的議程和要求,認真準備相關材料和會議發言。
(四)各有關部門需要提交會議協調解決的重要事項,應在會前進行協商,並將協商結果和建議在會前一周以書面形式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對事先未經協商而提交協調的事項,原則上不予安排列入會議議題。
(五)對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形成會議紀要,經聯席會議召集人審簽後印發執行並認真抓好督促落實,對執行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向聯席會議召集人或向縣政府報告。
(六)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積極參加,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及時處理好城市管理工作中需要跨部門和單位協調解決的問題,為我縣城市管理快速發展作出積極的貢獻。

會議人員

召集人:陳國慶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侯胡連   縣政府督查室主任
劉壽生  縣城建局副局長
羅威敏  縣衛生局副局長
歐陽振泉 縣藥監局副局長
劉振宇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文明辦主任)
劉貴平   縣交通運輸局運管所所長
陳和禎  縣房管局副局長
周德華  縣環保局副局長
林桂靖  縣交管大隊副大隊長
李安茂  縣工商局副局長
薛地長  縣農機局副局長
蔡桂花  欣山鎮政府宣傳委員
唐玖金  縣城管局副局長
劉煌勝  縣國土局土地收儲中心主任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
安遠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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