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鼓縣城市管理局

銅鼓縣城市管理局負責城市建築物、構築物及城市空間等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規劃、審查、審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街道路牌、店牌和招牌的設定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排水、污水管理、橋涵、夜景照明等及市政設施的維護、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銅鼓縣城市管理局
  • 地區:銅鼓縣
  • 性質:國有
  • 職能:城市建築物規劃等
主要職責,下屬單位,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職責劃分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全縣有關城市管理規則,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城市綜合執法工作,擬定城市有關綜合管理制度規定,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對全縣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和監督檢查,組織業務培訓和考核;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城市管理的執法監察工作(違章建築物拆除),依法行使行政處罰權。負責全縣城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包括戶外廣告、道路占用開挖、街容店面裝修、縣城綠化景點景區、縣城公交、停車場、廣場、重要公共場所設施、早點夜市等方面的管理,擬定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城市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區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和管理;負責城區環境衛生的行政管理;研究制定縣城市容市貌標準,環境衛生質量標準,並組織監督檢查和考評。 負責制定全縣文明施工、余土調劑清運、地方建材運輸及工地環境衛生管理規定,並監督實施。編制城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技術標準;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和戶外廣告資源經營工作;研究制定城市戶外廣告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建築物、構築物及城市空間等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規劃、審查、審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街道路牌、店牌和招牌的設定審批及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道路、排水、污水管理、橋涵、夜景照明等及市政設施的維護、管理;負責破占道路管理、審批,機動車、非機動車輛停占道路管理;負責市政維護建設工程的項目質量監督和驗收。負責城市風景園林、綠化的行業管理;負責城市綠化及其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和監督;負責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等公共綠化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的審查、監督和驗收;參與城市風景園林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園林綠化工程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城市燃氣(含煤氣、液化石油氣)、熱能供應及其設施的規劃、建設、維護、管理和監督;對城市經營和使用燃氣及燃具、熱力的單位和個實行行業管理;負責燃氣站點的規劃布點及建站審批。協調有關部門對縣城客運管理,負責縣城公交客運設施的規劃,公交客運停靠點的管理。負責城市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參與城市建設項目方案的評審;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項目的報建、工程管理和建設市場規劃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和報批本縣城市管理、維護項目資金及其他專項資金使用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管理方面依法應徵收費用的收繳;會同有關部門籌措和管理城市維護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各專項經費的使用;審核、審計市政公用建設工程預(決)算。負責城市市政公共行業各類執業資格管理和科技人才隊伍及職工教育培訓;負責系統內信息、微機處理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管理、監督工作。按幹部許可權管理本系統直屬單位的人員、勞動、財務、職工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等事項;負責所屬系統內統計工作;負責管理本部門依法徵收的費用。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單位

根據上述職責,城市管理局內設4個股人秘股計畫財務股市容管理股公共事業管理股管理下屬單位
1、城管大隊、環衛所、園林所劃歸城市管理局。
2、將由原建設局管理的路燈管理和余土管理劃歸城市管理局。

人員編制

(一)人員編制
縣城市管理局,定事業編制10名。
(二)領導職數
城市管理局設一正二副,即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職數4名。

地理位置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銅鼓縣
銅鼓縣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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