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產品試製費是為試製新產品而支付的各項試製費用,以及為試製需要而增加的非主要固定資產的支出。包括:(1) 新產品試製準備工作發生的各項費用 (如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整費、增添的非主要設備的購建成本、專用工卡具費、產品試驗費以及樣品樣機購制費等);(2) 試製成功作為商品產品的實際成本大於售價的差額;(3) 試製失敗發生的淨損失等。出售樣品樣機所得價款應沖減新產品試製費。新產品試製費的資金來源有:(1) 國家安排的重點新產品試製項目 (包括國內從未生產過的新產品試製,或對老產品有重大改進的試製) 所需資金,由財政或企業主管部門撥款解決;(2) 企業自行安排的新產品試製項目所需資金,由產品成本列支和由企業的新產品試製基金解決。在工業企業里,新產品試製費撥款的撥入、使用和上交情況,通過“專用撥款——新產品試製費撥款”帳戶核算,撥入時,借記“專項存款”帳戶,貸記該帳戶; 發生各項試製準備費用時,直接借記該帳戶,貸記“專項存款”帳戶;其中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購建成本還應先通過“專項工程支出”帳戶核算,安裝完工交付使用時再借記“專用撥款”帳戶,貸記“專項工程支出”帳戶,同時作增加固定資產的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