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費

技術轉讓和技術開發費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使用本企業以外的專利或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轉讓,一般有3種付費方法:(1)一次總算,即一次支付較大的費用。(2) 使用前先繳一筆費用(入門費),使用中再根據契約、協定的規定,按專利(或非專利技術)實施後的新增利潤或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付費;(3)不交入門費,只根據契約、協定規定支付使用費用。採用第一種付費方式的,應作為無形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上列示。

採用後兩種付費方式的,應作為技術轉讓費支出,計入企業的管理費用。技術開發費是指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瓣技術、新工藝而發生的費用。包括新產品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畫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與新產品試製、技術研究有關的其它費用、委託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製費用以及試製失敗的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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