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應急管理局

新泰市應急管理局

新泰市應急管理局是新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泰市應急管理局
  • 所屬部門:新泰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新泰市
  • 現任領導:徐鵬程(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市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擬定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新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市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鄉鎮(街道)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調查評估工作。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監督管理市管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駐新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二)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對同級油氣管道負有監管責任的部門進行指導監督。
(十三)負責監督檢查並審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四)指導協調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編制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地震應急預案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地震行政執法與處罰。負責有關重點項目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與管理。組織地震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十八)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掛行政服務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保密、檔案、提案、信訪、後勤、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機構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考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安全生產行政審批、行政許可工作的指導、監督和協調工作;承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局機關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規劃科技科
負責安全生產法制建設、重大政策研究、新聞宣傳、信息發布、科技培訓、中介機構、事故調度統計分析等工作;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諮詢、推廣和情報信息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安全生產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預警信息;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
(三)綜合監督管理科(掛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牌子)
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負責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和傷亡事故調度統計;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
(四)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安全生產和危險化學品準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負責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煙花爆竹和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局長:徐鵬程
黨委委員、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機關黨支部書記:孔建兵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瑞俊
黨委委員、副局長:萬志成
新泰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一級主任科員:李新
二級主任科員:劉元浩
四級主任科員:朱樹偉
新泰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副主任:石立剛

所獲榮譽

2022年2月,被通報表揚為2021年山東省防汛抗洪表現突出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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