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行政審批服務局,是新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泰市行政審批服務局
- 性質:地方政府部門
- 所屬地區:新泰市
- 所屬部門:新泰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劉燕(局長)
- 所獲榮譽:山東省先進基層黨組織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管理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市重點項目代辦中心和市行政審批勘驗圖審中心。 二、負責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 三、負責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一)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 (二)負責綜合調研、綜合性文稿、重要檔案等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傳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機要、保密、值班、檔案、後勤、安全、應急、衛生、政務公開和機關信訪穩定等日常運轉工作。 (三)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工作。 (四)負責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及職稱改革工作。 (五)負責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年度考核工作。 (六)負責工作人員出國(境)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七)負責包村和掛職鍛鍊工作。 (八)負責政府購買服務崗位績效管理工作。 (九)負責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十)負責行政審批收費的統一收繳、票據的領取及管理。 (十一)負責市委、市政府交辦工作及重要事項的督辦落實。 (十二)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 1.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1)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政府購買服務崗位年度考核。(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2) 3.文電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3) 4.印章管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4) 5.機要保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5) 6.車輛和駕駛員管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1.6) 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貫徹執行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 (一)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政策研究。 (二)負責行政審批服務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備案、清理、評估工作。 (三)負責行政審批服務普法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 (四)負責局機關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組織開展行政審批執法監督工作。 (五)負責行政審批內控機制建設工作。 (六)負責聽證、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 (七)承擔全國政務大廳服務標準化工作組秘書處工作。 (八)負責組織實施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等工作。 | 1.組織開展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政策研究。 2.負責局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2.1) 3.開展法制培訓、普法宣傳。 4.負責局機關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 5.負責聽證、行政訴訟等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2.2) 6.組織行政審批內控機制建設。 7.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2.3) 8.承擔全國政務大廳服務標準化工作組秘書處工作。 9.組織實施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 10.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統籌研究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工作。承擔國家、省和泰安市下放、委託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落實的組織工作。負責審核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意見。承擔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市政府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建立和完善政務服務工作機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牽頭對政務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協調解決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事項辦理中存在的各種問題。 三、負責牽頭全市行政審批、政務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負責推進新泰市政務服務平台套用和運行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全市政務(便民)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市鄉村三級政務(便民)服務網路體系。負責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考評。 | (一)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協調落實國家、省、泰安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推進市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負責審核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見,按照程式做好事項調整工作。 (四)研究提出相關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調整建議,推動立改廢釋工作。 (五)負責牽頭協調進駐部門,推進各部門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進行調整、流程再造、環節最佳化、壓縮時限。 (六)負責牽頭推進市鄉村三級政務便民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政務便民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全市網上政務服務平台的套用和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對各類新業態、新模式行政審批服務的協調。 (八)承擔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政府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對外使用市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辦公室、市政府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名稱。 | 1.組織推進政務服務領域行政審批改革。(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3.1) 2.推動“放管服”改革落實,提出事項取消、承接、下放意見。(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3.2) 3.牽頭負責事項規範劃轉和“市縣同權”改革,做好有關事項動態調整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3.3) 4.牽頭組織實施政務服務領域制度創新流程再造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3.4) 5.做好信息化軟硬體設施建設、完善和最佳化提升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3.5) 6.負責市鄉村三級便民服務體系規劃建設,牽頭村(社區)便民服務標準化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3.6) 7.牽頭組織全市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梳理和上網運行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3.7)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 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負責管理市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各部門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行為的規範、管理和監督。負責對視窗及進駐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建議通報相關部門。負責對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法、違規、違紀問題。 二、負責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考評。 | (一)負責各部門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行為的規範、管理和監督。 (二)負責對視窗及進駐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及建議通報相關部門。 (三)負責對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 (四)負責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工作進行檢查、指導、考評。 | 1.負責各部門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行為的規範、管理和監督。(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4.1) 2.負責進駐部門及視窗人員平時考核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4.2) 3.市直機關政務服務事項辦理考核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4.3) 4.負責對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務服務事項的投訴舉報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4.4) 5.負責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的考核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4.5) 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承擔國家、省和泰安市下放、委託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落實的組織工作。負責審核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意見。 二、承擔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賦予和市直部門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服務、管理職能。負責辦理劃入的市場準入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將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實施情況和結果及時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驗、專家評審、圖紙審查、技術論證、項目驗收、聽證論證等工作。 | (一)負責受理、辦理許可權內市場準入領域的審批工作,及時做好審批信息推送。 (二)負責同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 (三)負責協調處理審管聯動中的相關問題。負責組織行政審批環節中涉及的圖審、現場勘查、技術論證、社會聽證和驗收等工作。 | 1.貫徹執行社會事務領域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擬訂社會事務領域相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 2.從事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2) 3.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審批糧食收購資格認定審批糧食收購資格認定。(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3) 4.公司(企業)設立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4) 5.公司(企業)變更登記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5) 6.公司(企業)註銷登記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6) 7.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7) 8.舉辦營業性演出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8) 9.設立文藝表演團體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9) 10.設立娛樂場所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0) 11.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許可。(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1) 12.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核發。(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2) 13.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3) 14.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道路貨運運輸經營許可。(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4) 15.涉路工程建設許可。(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5) 16.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6) 17.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表登記。(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7) 18.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8) 19.股權出質變更登記。(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19) 20.股權出質註銷登記。(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20) 21.企業登記檔案資料查詢。(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5.21) 22.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承擔國家、省和泰安市下放、委託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落實的組織工作。負責審核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意見。 二、承擔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賦予和市直部門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服務、管理職能。負責辦理劃入的投資建設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將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實施情況和結果及時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驗、專家評審、圖紙審查、技術論證、項目驗收、聽證論證等工作。 | (一)負責受理、辦理許可權內投資建設領域的審批工作,及時做好審批信息推送。 (二)負責同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 (三)負責協調處理審管聯動中的相關問題。 (四)負責組織行政審批環節中涉及的圖審、現場勘查、技術論證、社會聽證和驗收等工作。 (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1.《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包括外商投資)項目備案(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6.1) 2.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確定(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6.2) 3.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6.3) 4.許可權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6.4) 5.許可權內企業投資項目核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6.5) 6.許可權內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6.6) 7.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6.7) 8.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相關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核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6.8) 9.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承擔國家、省和泰安市下放、委託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落實的組織工作。負責審核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意見。 二、承擔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賦予和市直部門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服務、管理職能。負責辦理劃入的社會事務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將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實施情況和結果及時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驗、專家評審、圖紙審查、技術論證、項目驗收、聽證論證等工作。 | (一)負責受理、辦理許可權內社會事務領域的審批工作,及時做好審批信息推送。 (二)負責同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 (三)負責協調處理審管聯動中的相關問題。負責組織行政審批環節中涉及的圖審、現場勘查、技術論證、社會聽證和驗收等工作。 | 1. 貫徹執行社會事務領域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擬訂社會事務領域相關行政審批、政務服務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 2.負責醫師執業註冊管理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2) 3.負責護士執業註冊管理事項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3) 4.負責醫療機構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4) 5.負責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事項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5) 6.負責供水單位衛生許可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6) 7.負責鄉村醫生執業註冊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7) 8.負責市屬非公募基金會及其分支、代辦機構成立、變更、註銷登記事項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8) 9.負責市管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批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9) 10.負責社會團體成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章程核准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0) 11.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章程核准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1) 12.負責社會團體負責人、印章及銀行賬戶備案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2) 13.負責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印章及銀行賬戶備案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3) 14.負責市管慈善組織認定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4) 15.負責社會福利機構設立、變更、註銷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5) 16.負責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事項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6) 17.負責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事項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7) 18.負責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8) 19.負責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變更、分離、合併、終止審批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19) 20.負責經營勞務派遣許可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20) 21.負責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審查)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21) 22.負責人力資源服務許可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22) 23.負責設立普通技工學校審批事項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23) 24.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24) 25.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初步審核事項的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25) 26.負責山東省老年優待證核發。(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7.26) 27.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一、承擔國家、省和泰安市下放、委託行政許可事項承接落實的組織工作。負責審核市級行政許可事項並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意見。 二、承擔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賦予和市直部門劃入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服務、管理職能。負責辦理劃入的農業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和關聯事項的審批辦理,並對審批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將行政許可等事項的實施情況和結果及時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驗、專家評審、圖紙審查、技術論證、項目驗收、聽證論證等工作。 | (一)貫徹執行農業事務領域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受理、辦理許可權內農業事務領域的審批工作,及時做好審批信息推送。 (三)負責同相關部門的銜接、溝通、協調,加強與上級對口部門的聯繫。 (四)負責協調處理審管聯動中的相關問題。 (五)負責組織行政審批環節中涉及的圖審、現場勘驗、技術論證、社會聽證和驗收等工作。 | 1.貫徹執行農業事務領域審批政策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 2.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2) 3. 負責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審核)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3) 4.負責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變更(換髮)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4) 5.負責獸醫師執業註冊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5) 6.負責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6) 7.負責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審核)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7) 8.負責採集農業主管部門管理的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審查。(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8) 9.負責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審核)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9) 10.負責蠶種生產、經營許可審核轉報。(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0) 11.負責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1) 12.負責臨時占用林地審批、審核轉報。(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2) 13.負責修築直接為林業生產服務工程設施占用林地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3) 14.負責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審核)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4) 15.負責占用、徵用林地審核轉報。(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5) 16.負責取水許可審批辦理。(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6) 17.負責河道、湖泊、水庫大壩、灌區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7) 18.負責河道管理範圍內采砂等活動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8) 19.負責城市建設填堵原有河道溝叉、貯水湖塘窪淀和廢除原有防洪圍堤審核。(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19) 20.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20) 21.負責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21) 22.負責水域、灘涂養殖審核。(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22) 23.負責水產苗種生產審批。(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23) 24.負責漁業捕撈許可(審核)。(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24) 25.負責國內漁船檢驗證書核發。(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8.25) 26.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三定”規定對應內容 | 科室工作任務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 | |
部門主要職責 | 科室職責 | |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和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的黨群工作。 | (一)負責領導、監督和指導所屬機關黨支部和6個視窗黨支部工作。 (二)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各單位以及各進駐部門視窗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 | 1.深入學習和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組織黨員深入學習黨的創新理論、黨的基本知識、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9.1)。 2.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各種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9.2、9.3、9.4)。 3.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流程規範見附屬檔案9.5)。 4.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