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旗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
  • 辦公地址:新巴爾虎左旗喜貴圖街與阿木古郎路交叉口東北150米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助旗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旗政府、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組織起草《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領導講話等文稿。負責對旗政府及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
(二)研究各蘇木鎮人民政府和旗政府各部門請示旗人民政府的有關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旗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三)根據旗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對旗人民政府部門間的重要問題進行協調,報旗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四)負責旗人民政府會議的審批和承辦工作,協助旗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對旗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跟蹤調研,及時向旗人民政府領導報告;對旗人民政府系統承擔的上級和本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進行組織和指導。
(六)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整理、傳遞工作。
(七)負責旗人民政府各類檔案、會議材料的蒙文翻譯工作。指導全旗政府系統蒙古文翻譯和蒙古文入口網站建設工作。
(八)負責經濟生態領域改革調研。組織開展經濟生態領域改革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起草相關檔案。對全旗經濟生態領域改革工作進行調研、評估和督查。
(九)負責旗人民政府總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十)負責旗政府辦公室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績效考核工作。組織落實旗委、旗政府關於績效考核工作的相關部署要求。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擬訂全旗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制度,負責旗本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對所監管企業的國有及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產的產權變更處置等依法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旗國資委負責制定並組織落實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國有企業改革政策。負責組織出資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研究制定旗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出資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報工作。
(2)旗財政局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的制定、國有企業改革政策中財政財務監管等相關工作。負責擬訂旗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組織指導全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旗本級直屬國有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監繳國有資本收益。

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各類文稿,負責各分管旗長工作範圍內信息調研、協調、督辦等工作。負責旗政府辦公室的行政事務管理,承擔旗政府辦公室公務接待、公務用房、公務用車管理等工作。
(二)文電會務室。負責旗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運轉、文稿核改、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保密等工作。指導全旗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負責旗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印章管理。負責旗人民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旗長辦公會議和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
(三)信息室。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編輯、報送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和交流工作;負責全旗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計畫擬定;組織開展全旗政務信息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承擔《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征訂、免費贈閱發行工作。負責旗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
(四)政府督查室。對旗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跟蹤調研;落實由旗政府系統承擔的上級和本級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承辦與旗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督查工作;指導和協調旗政府辦公室有關股室的經常性督查工作。協調落實旗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及旗經濟生態改革專項小組決定事項和工作部署。
(五)翻譯室。負責旗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室檔案、政府工作報告及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答覆件的蒙古文翻譯工作;承擔旗人民政府各類大型會議材料及有關政務活動的蒙古文翻譯服務工作;承擔《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公報》蒙古文版的編輯、翻譯、審定工作;指導全旗政府系統蒙古文翻譯和蒙古文入口網站建設工作。
(六)績效考核室。負責旗直各部門績效考核指標的制定,分解、監控、評價等工作。綜合運用考核成果,定期形成考核報告,供旗領導決策參考。
(七)國家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並實施有效監督,依法對所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全旗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財務室。負責旗政府辦公室及部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和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九)政策法規室。負責對旗政府、旗政府辦公室擬制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對旗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合法性審查。辦理以旗政府名義簽訂的契約、協定等法律文書的審核工作。負責旗政府法律顧問和專家庫的管理工作。負責旗政府辦公室法制方面的相關工作。

下屬機構

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保障中心。
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綜合保障中心為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相當於股級。
主要職責:一是承擔新巴爾虎左旗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日常運轉相關的綜合服務、駐海服務、後勤保障等事務性工作。二是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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