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二)增加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的職責。
(三)增加負責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的籌劃、組織、協調、督導和落實的職責。
(四)加強對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
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人口發展規劃;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口和
計畫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督查指導基層貫徹《河南省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和重大計畫生育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協調推動公安、工商、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衛生、民政、教育體育等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的銜接配合;會同宣傳、公安、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提出促進出生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指導和管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的管理機制;負責推動建立
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
信息化建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的監測、調研、評估、考核;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參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七)綜合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指導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指導、監督計畫生育藥具的發放與管理。
(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編制市級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
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督查指導鄉鎮、街道計畫生育事業費和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管理委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會同衛生部門指導開展
嬰幼兒早期教育;指導全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十一)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
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衛生、民政等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密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5個內設機構。
綜合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組織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會務、文秘、保密、檔案、信息、保衛、後勤保障等機關
行政管理事務;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群團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委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承擔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編制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專項經費及
基本建設投資需求計畫;編制部門預決算;編制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網路建設規劃;指導、監督、審計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指導、審計委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法制信訪科
負責
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負責計畫生育行政案件的查處;擬訂完善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體系的工作建議;指導督促落實各項利益導向政策;承擔計畫生育
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和穩定工作;負責查辦信訪案件,督辦案件落實和結案歸檔;負責監督檢查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三)規劃統計管理科
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劃和計畫;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及評估工作;負責全市生育指標的審批發放;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全市性的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項調研;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
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二孩生育證、絕育術後的復通鑑定、獨生子女病殘兒初篩鑑定、農村獨女戶成人傷殘鑑定等事項;負責生育證發放、上報件受理、檔案管理及接受諮詢工作;貫徹國家及河南省關於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形勢分析與預測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的管理機制;指導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四)技術服務管理科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的總體規劃;擬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藥具和節育技術推廣使用範圍;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和藥具的發放、套用進行指導、監督;指導開展出生缺陷一級干預預防工作,協同衛生、民政等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負責已婚育齡婦女計畫生育健康檢查及避孕措施的落實;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計畫生育醫學鑑定。
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指導開展青少年人口和計畫生育、國情與青春期的宣傳教育;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要點;指導、規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的籌劃、組織、協調、督導和落實;協調宣傳、公安、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鄭州市有關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公安、衛生、工商、食品藥品監督等部門做好非法性別比機構的查處工作;匯總分析,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的預測、控制和規劃。
人員編制
新密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機關
行政編制1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中層領導職數6名。
紀檢(監察)和黨務幹部配備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新密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派駐市
行政服務中心的視窗服務辦公室由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和市行政服務中心共同管理。
(二)所屬
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