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實施方案

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實施方案》及確認新增補貼品種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實施方案
  • 編號:財建[2010]62號
  • 相關部門:財政部、商務部
  • 實質:方案
財建[2010]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商務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自2009年2月1日全國推廣家電下鄉工作以來,政策實施力度不斷加大,效果快速顯現,對強農惠農、拉動消費、帶動生產起到了重要作用。為進一步發揮家電下鄉政策作用,根據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決定,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大家電下鄉政策實施力度的通知》(財建[2009]972號),允許各省(區、市)在現有9類補貼產品之外選擇一個新增品種納入家電下鄉政策實施範圍。
為加強地方自主選擇新增家電下鄉品種的管理,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實施方案》(見附屬檔案1),對新增品種補貼政策、具體型號確定方式、流通企業及中標產品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規定。同時,根據各省(區、市)上報情況,確定了各省(區、市)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見附屬檔案2)及各類新增品種最高補貼限額(見附屬檔案3)。
請各省級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本地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具體操作辦法,並儘快啟動相關工作,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把這項惠農強農、擴大內需、拉動生產的政策落實好,切實把好事辦好。
附屬檔案:
1.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實施方案
2.各地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明細表(略)
3.各地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最高補貼限額表(略)
財政部
商務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屬檔案1:
新增家電下鄉補貼品種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家電下鄉惠農強農、拉動消費、帶動生產的作用,國務院第91次常務會議決定,允許各省(區、市)在現有9類補貼品種之外自主選擇一個新增品種納入家電下鄉政策補貼範圍。為加強新增品種管理,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新增品種補貼政策
(一)對農民以及國有農、林場職工在戶口所在省(區、市)內購買新增品種,按銷售價格的13%給予財政補貼,每類補貼品種設定最高補貼限額。補貼資金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新疆、內蒙古、寧夏、西藏、廣西等5個少數民族自治區及“5.12”汶川地震51個重災縣所需補貼資金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
(二)財政部商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地方每類新增品種的最高補貼限額。各省級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綜合考慮農民消費能力、市場占有率、價格結構等因素,確定新增品種的最高限價,報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三)新增品種實施期限,與各地家電下鄉政策實施截止時間一致。新增品種每戶限購2台(件)。
新增品種具體型號的確定
(一)新增品種的具體型號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產生,由各省級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二)各地招標時應當遵守《招投標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得搞地方封鎖和壟斷,不得設定註冊資本、經營規模等附加條件限制企業投標,不得變相指定企業以及品牌型號,不得設定恫嚇性違約責任嚇阻投標人。
(三)招標檔案中產品標準應對投標產品的報價、產品性能、售後服務等方面予以明確。主要是:
(1)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市場占有率較高,企業具有較強的開發和生產農村家電產品的能力和經驗;
(2)節能及安全設計、模式、效果等具有較高水平;
(3)符合國家環保標準;
(4)適應農村消費環境;
(5)質量和功能適合農民使用;
(6)具有較強的維修服務能力,維修網點覆蓋率能夠滿足農民對售後服務的要求。
(四)各地招標確定具體產品型號及各品種的中標價格(銷售最高限價)後,要與中標企業簽訂中標協定書,要求其在產品質量、銷售價格、網路建設、誠信和服務等方面做出明確承諾,作為檢查、考核的依據,並繳納一定數量的保證金。
(五)招標結束後,各地要將招標結果報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承擔下鄉任務的流通企業
已中標的流通企業可以承擔新增品種的銷售任務。若現有中標流通企業不能滿足新增品種的銷售任務,各地可按照家電下鄉有關政策要求自行組織流通企業招標,適當增加流通企業銷售新增品種,中標流通企業需在商務部、財政部備案,其下屬銷售網點需在所在地縣級商務部門備案。
新增品種中標產品的管理
(一)新增中標產品生產、銷售、補貼等工作按照《家電下鄉操作細則》等有關規定管理,需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
(二)中標生產企業應當按家電下鄉有關政策規定,對新增中標產品逐一加制統一的產品標識卡及號碼,新增中標產品外觀等應符合家電下鄉專用標識使用規範。
(三)各地要參照《家電下鄉中標企業考核及管理辦法》(財建[2009]682號),建立對新增品種中標企業的考核及管理制度。
(四)新增品種與統一實施的9類產品一併納入對地方的考核體系,考核辦法適用於《家電下鄉工作考核辦法》。
工作要求
(一)各省級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新增品種的具體操作辦法,報財政部、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
(二)各級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把新增家電下鄉產品補貼政策落到實處,切實把好事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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