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工資稅

新加坡工資稅指新加坡1965年1月1日起開徵的一種稅。徵稅對象是僱主支付給在新加坡從事貿易、商業、專業或其他職業的僱工的全部報酬。包括用現金支付的工資、薪金、手續費、獎金、津貼、董事費和其他報酬等。工資稅以僱主為納稅人,稅率為2%,起征點為每月500新元。

對於政府所支付的薪資、外國政府任命的官員的薪資以及支付退休僱工的退休金等等,免徵工資稅。工資稅由僱主按月申報繳納,每月應納的工資稅於月終後14天內繳納。僱主繳納的工資稅,在計征所得稅時,可以作為費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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