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藝術品鑑定規範

《文物藝術品鑑定規範》是2017年12月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物藝術品鑑定規範
  • 外文名:Standards for Identification of Cultural Relics
  • 標椎編號:T/NXSCJS 002—2017
  • 國民經濟分類:M745 質檢技術服務
  • 發布日期:2017年12月04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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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單位

寧夏文物藝術品收藏鑑賞學會、寧夏六維辯證文物鑑定研究所、寧夏六維物證司法鑑定中心。

起草人

王治國、王暉、吳鳳蘭、閆冰青、張亞蘭。

主要技術

文物藝術品是我國文化事業大發展大繁榮的重要組成部分,將文物藝術品鑑定納入物證司法鑑定體系是我們面臨亟待解決的重大課題。為解決鑑定市場的混亂無序,本標準參考寧夏六維辯證文物鑑定研究所獨創的《六維十八法三論文物鑑定的專利技術與方法》,從文物藝術品鑑定術語、鑑定系統、鑑定的必要條件、鑑定程式、鑑定的操作要求、交接檔案等方面進行了規範,用於指導所有符合鑑定機構鑑定條件的文物藝術品的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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