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文昌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
(二)擬訂我市農業綜合開發的中長期規劃。
(三)開展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前期準備和申報工作。
(四)按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批准的項目實施方案組織項目實施。
(五)組織我市各有關部門對農業綜合開發竣工項目進行驗收。
(六)管理我市農業綜合開發資金,並對項目實施單位使用項目資金和項目建設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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