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分析模式是指英國課程學家勞頓倡導的一種課程編制模式。在其代表作《課程研究與教育規劃》和《教育、文化與國家課程》中提出並完善。他指出:“為了使課程編制能夠建立在更加合理,更加正確的文化選擇的基礎上,有必要規定一組保證文化選擇的原則、要求和步驟,而這就是‘文化分析’。”其原則:第一,文化分析要兼顧分類與解釋的方法、歷史與當前的過程、學校與社會的差距等;第二,通過分析文化常項和文化變項,把重要的和有價值的文化選入課程內容中。任何社會都具有 8 種文化體系:社會-政治、經濟、交流、理性、技術、道德、信仰和審美。一套平衡、連貫的課程,應從這 8 種文化體系(常項)中分別選取合適的內容(變項)加以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