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教學論原則

數學教學論原則(principles in theory of math-ematics teaching)數學教學的基本原則之一數學教學活動所遵循的依據.通常指科學性、自覺性、積極性、直觀性、可接受性、鞏固性和因材施教等原則.科學性,主要指教材必須是無可爭議的科學知識,知識間的聯繫應合乎邏輯制約,並且作系統的而不是雜亂無章的編排.自覺性和積極性主要指在教學過程中必須啟發學生的自覺性和積極性,使他們形成外部動機和內部動機相統一的學習意向.直觀性原則是指儘可能地使學生從直觀出發概括數學現象的本質和規律,防止形式和內容脫節.可接受性原則指的是教學的內容和方法,都是同學生當時已掌握的知識基礎相適應的,是學生力所能及,可以接受的.鞏固性原則指教學不僅應當使學生獲得知識和技能,還應當能鞏固和保持所學的知識和技能.因材施教原則指教學應當面向全體學生,並對不同的學生,予以區別對待,使之各自在原有基礎上得到較充的提高.隨著對數學教學規律的認識的深人,數學教學論的原則也有所變化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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