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雜居少數民族

散雜居少數民族

散雜居少數民族,一是指居住在自治地方以外的少數民族,一是指居住在自治地方以內但不實行自治的少數民族。散雜居少數民族約有2300萬人,約占少數民族總人口的2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散雜居少數民族
  • 數量:約2300萬人
定義,特點,政策,

定義

某些少數民族雖然有一定程度的聚居區,但還構不成一級自治地方,而與漢族或其他少數民族雜居在一起,被稱為雜居的少數民族(如高郵市菱塘回族鄉):還有一些散居在漢族地區或其他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被稱為散居的少數民族。兩者統稱為散雜居少數民族。
散雜居少數民族
中國的江蘇省是典型的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

特點

(1)分布面廣,全國每個縣(市)都有少數民族分布。新中國成立後,隨著我國建設事業的發展,由於參加國家建設、幹部調動、學生畢業分配、軍人轉業等因素,少數民族分布的面越來越廣。尤其是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散雜居少數民族的人口和分布有進一步增國和擴大的趨勢。
(2)同本民族的聚居區有著天然的密切聯繫。發生在本民族聚居區的重大事情,很容易傳遞到散雜居的本民族中;同樣,發生在散雜居民族中的一些事情,也容易在其聚居地區甚至邊疆發生影響,引起連鎖反應。
(3)民族意識強。由於長期與其他民族雜居,有些散居的少數民族的民族特徵已不那么明顯了,但是民族意識相當強烈,對民族尊嚴和民族平等權利是否受到尊重的問題十分敏感。
(4)與其他民族相互交往頻繁。這種狀況有利於各民族之間互相了解、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互相交流、互相幫助,加強團結,共同發展進步。但也容易發生摩擦矛盾和糾紛。
(5)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很不平衡,地區之間差距較大。居住在城市及其郊區、沿海和交通沿線地區的,經濟文化比較發達;居住在邊遠偏僻地區、貧瘠山區和鹽鹼低洼地區的,一般較貧困,文化素質較低,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人還未解決溫飽問題。
(6)居住在城市的少數民族人口少,分布面廣,各行各業各條戰線都有,居住分散,很容易被忽視,開展工作難度較大。
(7)城市少數民族知識分子多,代表人物和知名人乾集中,對內對外聯繫廣,影響大。

政策

(1)各民族不分大小,不論聚居或散居,都一律平等以及保障散雜居少數民族平等權利的政策。
(2)黨和國家誠心誠意地幫助散雜居少數民族發展經濟、文化事業,促進各民族共同富裕和共同繁榮的政策。
(3)尊重散雜居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4)保障散雜居民族有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自由的政策。
(5)選拔、培養和使用散雜居少數民族幹部政策。
(6)正確處理民族關係,增強民族團結的政策。
(7)確定散雜居少數民族公民民族成分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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