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國小校舍清查做好雨季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教育部於2006年4月19日發布的關於開展中國小校舍清查做好雨季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開展中國小校舍清查做好雨季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
  • 文號:教基〔2006〕4號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時間: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教基〔200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近日,四川、重慶等地接連發生國小教室、廁所圍牆垮塌事件,造成多名小學生不同程度受傷。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並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實加強中國小校舍安全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目前,隨著雨季到來,為確保廣大中國小師生的生命安全,現就有關問題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對校舍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的認識,健全並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對發生重大校舍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傷亡的,除追究當事學校和當事人的直接責任外,還要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
二、各地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預警體系和制定防險救災應急預案,預防突發事件,防止和減輕事故損失。要堅持危險校舍定期排查鑑定制度,做到經常性檢查,及時發現、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學校發現隱患嚴重的校舍,要立即採取措施停止使用,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解決處理。
三、在雨季來臨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組織有經驗、業務水平高的工程技術人員對所有中國小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要把清查重點放在農村中國小校,特別是村小的平房校舍、廁所和校園圍牆等。要對清查情況登記造冊。凡發現有嚴重隱患、急需改造的危險校舍要立即停止使用,並在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的統一領導下,把學生轉移到安全地方,確保師生安全。
四、雨季期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的聯繫,針對山洪、山體滑坡、土石流、基礎沉陷等自然災害及時採取應對措施,確保農村學校,特別是地處山區農村學校師生的安全。
五、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農村中國小校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題安全培訓和教育,切實提高師生應對雨季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
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和安全保衛信息報告制度。要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教電〔2003〕290號)要求,隨時掌握學校安全動態,及時組織力量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教育部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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