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建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的意見

教育部關於建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的意見

為了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的工作任務,加快建設一支適應職業教育以就業為導向、強化技能性和實踐性教學要求的教師隊伍,促進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現就建立中等職業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教職成〔2006〕1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建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的意見
  • 檔案類別:意見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年份:2006
重要性,主要內容,組織管理,相關工作要求,

重要性

組織教師到企業實踐是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培訓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教師專業技能水平和實踐教學能力的有效途徑,也是職業學校密切與企業的聯繫、加強校企合作的具體體現。近年來,一些地方和學校結合自身實際,積極探索教師到企業實踐的有效形式,取得了一定的經驗和成效。但從全國範圍來看,這項工作目前仍處在起步階段,亟待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提出,“要建立職業教育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這是適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新形勢,加強職教教師隊伍建設的迫切需要,對於創新和完善職教教師繼續教育制度,最佳化教師的能力素質結構,建設高水平的“雙師型”教師隊伍,促進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的轉變都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各地要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探索,勇於創新,紮實工作,加快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

主要內容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實習指導教師每兩年必須有兩個月以上時間到企業或生產服務一線實踐。教師到企業實踐,一是了解企業的生產組織方式、工藝流程、產業發展趨勢等基本情況;二是熟悉企業相關崗位(工種)職責、操作規範、用人標準及管理制度等具體內容;三是學習所教專業在生產實踐中套用的新知識、新技能、新工藝、新方法;四是結合企業的生產實際和用人標準,不斷完善教學方案,改進教學方法,積極開發校本教材,切實加強職業學校實踐教學環節,提高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
職業學校文化課教師和相關管理人員也應定期到企業進行考察、開展調研,了解企業的生產情況及其對職業教育的需求,不斷改進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和管理工作。

組織管理

教師到企業實踐,可根據培訓需求和客觀條件,採取到企業生產現場考察觀摩、接受企業組織的技能培訓、在企業的生產或培訓崗位上操作演練、參與企業的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等靈活多樣的形式進行。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使教師更多參與到企業的生產和管理過程中去,切實提高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實際效果。要鼓勵教師帶著問題或項目下到企業,圍繞解決實際問題和開展項目研究的需要,確定到企業實踐的重點內容,提高實踐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要把組織教師到企業實踐和學生到企業實習有機結合起來,學校選派相關專業教師與學生一起下到企業,要求教師在做好學生實習管理和指導的同時,有計畫、有目的地開展企業實踐活動。
組織教師到企業實踐,可由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制訂工作方案,統一確定對口企業、統一組織實施,也可由學校與企業簽訂合作協定自主組織實施,並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教師到企業實踐工作的統籌力度,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的運行管理機制,具體管理職責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地區教師到企業實踐工作,制訂本地區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實施辦法、配套措施和整體規劃;研究確定本地區教師到企業實踐時間折算為繼續教育學時的具體標準;全面負責本地區教師到企業實踐工作的實施、檢查和評估。地(市)以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本《意見》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理和具體實施本地區教師到企業實踐工作。中等職業學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要求,制訂本單位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年度計畫和實施方案,做好教師的組織選派和管理指導工作。

相關工作要求

要完善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工作機制。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職業學校要建立教師到企業實踐的考核和登記制度,並將到企業實踐的情況作為教師職務聘任、考核和晉級的重要指標。
要切實保障教師到企業實踐的經費來源和相關待遇。教師到企業實踐的經費,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多渠道籌措,在地方教育事業費中專項列支。教師企業實踐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培訓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的支付,按照《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執行。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區職業學校專業設定的情況,協調相關行業部門,選擇一批在行業中代表性較強、技術水平較高、職工培訓基礎較好、重視和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骨幹企業,作為重點聯繫的職教教師企業實踐基地。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爭取企業的支持,充分依靠與學校有合作關係的企業,拓展校企合作的內容和形式,建立起教師到企業實踐的穩定渠道。
建立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是加強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制度創新,需要在工作中不斷探索和完善。各地要按照本《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積極推動教師到企業實踐活動的廣泛開展,及時發現和解決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檢查評估,認真總結經驗,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到企業實踐制度。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教育部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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