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十五”期間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現將《關於“十五”期間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簡稱《意見》)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意見》是“十五”期間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性檔案,請按照《意見》的精神,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十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並採取有效措施,使教師隊伍建設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十五”期間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 類型:意見
  • 文號:教職成〔2001〕10號
  • 發布時間:2001年11月21日
教職成〔2001〕10號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施意見,儘快報我部備案。
關於“十五”期間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
“十五”期間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極為重要的時期,也是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時期。在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中,中等職業教育肩負著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勞動者和中初級專門人才的光榮歷史使命,要完成這一歷史使命,基礎在於大力發展高質量的中等職業教育,關鍵在於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為全面貫徹落實第三次全教會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深化職業教育改革,加快職業教育發展,現就“十五”期間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形勢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等職業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實現了我國中等教育結構歷史性的變化,有效拓寬了青年求學成才的道路,為社會輸送了大批高素質勞動者和中初級專門人才,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在黨和國家的重視下,各級政府採取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國家頒布了《教師法》、《職業教育法》和一系列法規、規章,教師隊伍建設逐步走上法制化軌道;教師隊伍的數量不斷擴大,人員結構逐步改善,整體素質有所提高,初步形成了一支基本滿足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有職教特色的教師隊伍;教師職業道德建設進一步加強,湧現出一批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優秀教師;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建設取得重大進展;教師的社會地位有了明顯提高,生活工作條件總體上有所改善;學校人事、分配製度的改革逐步深入,有效地調動了廣大教師的積極性。教師隊伍建設有力地保障了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由於社會觀念和歷史的原因,中等職業教育在整個教育中仍然是個薄弱環節,教師隊伍建設也存在著不少問題和困難:教師隊伍總體素質亟待進一步提高,專業課教師學歷達標率低,實踐教學能力弱仍是突出問題;教師隊伍結構不夠合理,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比例偏低,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缺乏;師資培養培訓支撐體系有待健全,培訓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一些地方和學校主管部門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不夠重視,未能將其納入整個教師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因此存在管理體制不順和政策、經費支持不足等問題。上述問題制約了中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和質量的提高。
隨著新世紀的到來,我國將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面臨新的形勢和更加繁重的任務。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對作為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國中級專門人才的中等職業教育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經濟體制和經濟成長方式的轉變,使教育資源配置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面臨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尤其是教學改革和培養模式的變化,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提出了更加緊迫的任務;素質教育的實施和社會對人才高質量、多樣化的需求,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觀念轉變、知識更新、能力提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面臨嚴峻的挑戰和新的發展機遇。各地、各中等職業學校要從國家發展戰略的高度、從貫徹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方針的高度,充分認識“十五”期間加強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信心,銳意改革,紮實工作,勇於創新,努力開創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新局面。
二、“十五”期間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十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以《教師法》、《職業教育法》為依據,以全面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中心,以加強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培養中青年專業帶頭人和骨幹教師為重點,堅持數量、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的方針,深化改革,依法治教,理順體制,建立有利於教師資源合理配置和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有效機制,建設一支專兼結合、數量足夠、素質優良、結構合理、適應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高質量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
“十五”期間,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具體工作目標是:
--教師管理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制定和完善《教師法》配套法規,初步形成體現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管理制度體系框架。依法保障教師合法權益,依法管理教師隊伍。
--教師隊伍的總量與人員效益同中等職業教育事業發展相適應。教師隊伍的數量滿足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模的需要。在保證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水平不斷提高的同時,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平均生師比達適當比例。
--教師隊伍的結構趨於合理,整體素質有較大提高。努力提高教師學歷合格率,到2005年,全國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和專業課教師基本達到規定的合格學歷標準,實習指導教師全部達到規定合格學歷標準,並逐步提高學歷層次。“雙師型”教師和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達到一定比例。進一步改善教師隊伍結構,具有高級專業職務專任教師的比例,中等專業學校(含成人中專)達到25%,職業高中達到20%,技工學校達到15%;專業課教師在教師總量中的比例達到60%左右,每個專業至少應有3-5名專業課教師。兼職教師比例一般應不少於10%。大部分教師能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熟練運用現代教育技術。
--初步建成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體系。主要依託高等學校,在全國建立350個左右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其中,全國重點建設5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300個左右。
三、實現“十五”目標的主要措施和重點工作
全面貫徹落實《教師法》、《職業教育法》,推進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的制度建設。
“十五”期間,嚴格實施教師資格制度,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教師遴選任用、職務聘任、培養培訓、流動調配、考核獎懲、工資待遇、申訴與仲裁等方面的法規和規章。各地要結合本地區情況制定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實現政府依法治教、學校依法管理、教師依法執教。
加強教師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放在隊伍建設的突出位置。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加強教師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強針對性、實效性和時代感。引導教師樹立正確的教育觀、質量觀和人才觀,增強實施素質教育的自覺性,促使教師自覺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與職責。教師要熱愛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認真貫徹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試行)》,把教師職業道德作為教師工作考核和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要表彰獎勵優秀教師,廣泛宣傳模範教師的先進事跡。
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建設工作。
根據“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程”及其實施意見,中央和各級政府應設立骨幹教師專項資金,對7萬名中等職業學校骨幹教師給予重點培養和扶持。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中遴選7000名骨幹教師,其中700名由國家組織培訓,6300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培訓;其餘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主管部門負責培訓。2001-2005年,全國每年至少選拔1000名中等職業學校在職教師攻讀碩士學位。通過培養培訓,逐步造就一支符合時代要求、能發揮示範和輻射作用的骨幹教師隊伍,形成國家、省和市(地)骨幹教師梯隊,帶動整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參照高等學校設定特聘教授崗位在海內外廣攬優秀人才的辦法,在中等職業學校設立若干特聘教師崗位。
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設,努力構建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加強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設,構建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體系,是從根本上解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和培訓的基礎性工程。按照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建設的意見》(教職成〔2000〕9號),“十五”期間,教育部將依託普通高等學校和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在全國重點建設50個功能齊全、管理規範、培養能力強、教學質量高、具有職教特色、能起示範和輻射作用的職教師資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參照上述做法共建立300個左右主要面向本地培養培訓中等職業教育師資的職教師資基地;在全國初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較完備、與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模和要求相適應的基地網路,為建立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體系奠定良好的基礎。各基地要以培養培訓項目建設為中心,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努力辦成中等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和科研的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加強對職教師資基地的統籌領導和管理,做好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的協調工作,並參照中央財政的做法對基地建設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繼續加強對現有獨立設定的職業技術師範學院的建設。增加對職業技術師範學院的投入,爭取在“十五”期間使這些學校的辦學條件和辦學水平全部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通過相關的評估驗收。各職業技術師範學院要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強自身教師隊伍建設,積極開展職業教育和教學理論研究,建立穩定的實習基地,廣泛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不斷提高教育質量,努力辦出特色,在為中等職業學校培養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方面發揮骨幹和示範作用。
多渠道解決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來源問題。
要努力辦好職教師資基地(包括職業技術師範學院),使之成為培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主渠道。依託普通高等學校建立的職教師資基地要繼續辦好職教師資班,改革招生和培養辦法,擴大招生規模,提高質量,辦出特色。職業技術師範學院要根據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規劃發展規模,進行專業建設,在保證長線專業學生培養的同時,加強短線專業學生的培養,積極探索並設定中等職業學校所急需而目前普通高校尚沒有的專業,切實為中等職業學校培養高質量的專業課師資力量。依託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職業學校建立的職教師資基地要努力辦成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的主要來源地。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是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隊伍的重要來源。各地和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採取措施,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到中等職業學校任教。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要積極支持並鼓勵中等職業學校,從企業和事業單位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員中,聘用專職教師或兼職教師。
加強教師繼續教育工作,提高教師業務素質。
要加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和專業課教師學歷達標進程。各地要依託職教師資基地及其他有權舉辦成人專升本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積極開辦成人專升本職教師資班,支持並鼓勵在職教師積極參加所教學科(專業)或相近學科(專業)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和自學考試,儘快使中等職業學校學歷尚未達標的專業課教師達到任職學歷要求;文化課教師的學歷進修,按照普通中學教師學歷進修的規定執行。各地要按照《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規定,把好中等職業學校新任教師入口關,不符合學歷標準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隊伍。對於學歷不達標且不勝任教學工作的教師,各地各學校可根據本地實際將其調整出教師隊伍。
要建立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繼續教育制度。新任教師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培訓時間應不少於120學時;在職教師要進行適應崗位要求的培訓,培訓時間每五年累計不少於240學時;對有培養前途的中青年教師要按教育教學骨幹的要求進行培訓,對現有骨幹教師按更高標準進行培訓。鼓勵教師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實際自主參加相關的培訓。切實保障教師接受繼續教育的權利。
要特別重視加強對青年教師的培養培訓,廣泛發動並積極鼓勵中老年教師對青年教師進行“傳幫帶”,讓中老年教師的高尚品德和精湛教藝在廣大青年教師身上發揚光大。對於缺乏工作經驗和技能的青年教師,要有計畫地安排到對口企事業單位進行專業實習和技能訓練。逐步建立教師到對口企事業單位定期實習的制度。要強化對專業課教師的技能訓練,提高“雙師型”教師在教師隊伍中的比例。要在教師中廣泛開展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教學水平。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有計畫、有組織地選派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到國外進修學習,通過國內外培訓,逐步培養一批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
多渠道籌集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繼續教育經費。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教育事業費中安排用於教師繼續教育的經費;中等職業學校也可以從學校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支持教師的繼續教育。社會力量舉辦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繼續教育經費,由舉辦者自籌。
改革中等職業學校用人制度,依法完善教師聘任制度。
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教師資格條例》和《〈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通過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拓寬教師來源渠道,嚴把教師隊伍入口關,最佳化教師隊伍。凡在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要將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調整出教師隊伍,同時將具備教師資格的優秀人員補充進來。
中等職業學校要在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教師職務結構比例內,科學合理地設定教師職務崗位,加強聘任和聘後管理。工作中應注意改善教師隊伍的職務結構比例,改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高級職務比例偏低的狀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務制度要堅持聘任制改革的正確方向,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平等競爭、擇優聘任、嚴格考核、契約管理”的原則,積極推進教師聘任制。學校與教師要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定聘用契約,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確立雙方受法律保護的契約關係。要理順評審與聘任的關係,實行評聘結合,淡化“身份”管理,強化崗位管理,逐步實現教師職務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實行告誡制度,對聘任期內不能履行聘任契約的人員首先進行告誡,要求限期改正,告誡期滿仍不能達到契約要求的予以解聘。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崗位需要和本人具備的條件,按規定,經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組織評審通過,可以兼任其他專業技術職務,各地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相關政策,予以支持。
要加強對教師履職考核,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考核制度。應根據教師的崗位要求,制定科學、可行、有效的考核指標體系,積極探索社會、學校、學生家長等共同參與評價、考核等多種形式的考核辦法。要堅持公開、客觀、全面的原則,嚴格對聘任教師的日常考查和年終全面考核,把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分配、獎懲和聘任的重要依據。
要建立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人事爭議調解制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積極穩妥地處理教師人事爭議,依法保障教師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可成立由教職工代表、教育行政部門代表、學校主管部門代表、學校管理人員代表等組成的人事爭議調解小組,依據有關規定行使調解職能。
採取措施,進一步提高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社會地位和待遇。
全社會都要尊師重教,努力為教師辦好事,辦實事,儘可能為教師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完善教師職務等級工資制,逐步建立適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性質和崗位特點,體現教師崗位職責、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的工資保障和激勵機制的工資制度,確保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同時要進一步完善教師津貼制度,制定向骨幹教師和專業帶頭人傾斜的政策,對在教學、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和突出貢獻的人員,經有關部門批准可給予優厚的工資待遇。根據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進展情況,要積極探索教師按屬地化原則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改革辦法。要發揮主管部門的作用,探索通過社會保障制度安置未聘教師的機制,引導和協助待聘教師轉崗再就業,積極推動校際、區域之間教師的合理流動,建立人員流動服務體系。繼續改善教師住房條件。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廣大教師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作用。繼續開展表彰獎勵優秀教師的活動。
四、加強領導,統籌規劃,明確職責,使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要從戰略高度充分重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要貫徹落實《教師法》和《職業教育法》,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同普通中國小和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強領導,統籌規劃,採取措施,狠抓落實。各有關部門要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地做好相關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全國教育事業“十五”計畫》和本意見的要求,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制定本地區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十五”計畫,或在整個教師隊伍建設“十五”計畫中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專門作出安排,並認真組織實施。要將教師隊伍建設工作作為地方職業教育工作檢查評估的重要內容,作為學校評估的重要依據,加強督導檢查。
教師隊伍建設是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學校的重要職責,各中等職業學校要把師資隊伍建設作為學校建設的基本任務抓緊抓實抓好。要根據本意見和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對本校教師隊伍建設作出安排,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予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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