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

2016年3月17日,教育部以教師〔2016〕2號印發《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該《意見》明確教育實踐的目標任務、構建全方位的教育實踐內容體系、豐富創新教育實踐的形式、組織開展規範化的教育實習、全面推行教育實踐“雙導師制”、完善多方參與的教育實踐考核評價體系、協同建設長期穩定的教育實踐基地、建立健全指導教師激勵機制、切實保障教育實踐經費投入9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
  • 印發機關教育部
  • 文號:教師〔2016〕2號
  • 印發時間:2016年3月17日
意見,解讀,

意見

教育部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
教師〔201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
近年來,我國教師教育改革持續推進,師範生教育實踐不斷加強,但是還存在著目標不夠清晰,內容不夠豐富,形式相對單一,指導力量不強,管理評價和組織保障相對薄弱等問題。師範生教育實踐依然是教師培養的薄弱環節,師範畢業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尚不能完全適應中國小(含幼稚園、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下同)的需要。為增強師範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全面提升教師培養質量,現就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提出如下意見。
一、明確教育實踐的目標任務。師範生教育實踐是教師教育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師培養的必要環節。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圍繞培養適應中國小教育教學需要、高素質專業化的“四有”好教師的目標要求,通過系統設計和有效指導下的教育實踐,促進師範生深入體驗教育教學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師德素養和職業認同,更好地理解教育教學專業知識,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學設計與實施、班級管理與學生指導等能力,為從事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和持續的專業發展奠定紮實的基礎。
二、構建全方位的教育實踐內容體系。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教育實踐全過程,將教育實踐貫穿教師培養全過程,整體設計、分階段安排教育實踐的內容,精心組織體驗與反思,促進理論與實踐的深度融合。在師範生培養方案中設定足量的教育實踐課程,以教育見習、實習和研習為主要模組,構建包括師德體驗、教學實踐、班級管理實踐、教研實踐等全方位的教育實踐內容體系,切實落實師範生教育實踐累計不少於1個學期制度。
三、豐富創新教育實踐的形式。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採取觀摩見習、模擬教學、專項技能訓練、集中實習等多種形式,豐富師範生的教育實踐體驗,提升教育實踐效果。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開發優質教育實踐資源,組織師範生參加遠程教育實踐觀摩與交流研討,探索建設師範生自主研訓與考核數位化平台。要積極開展實習支教和置換培訓,鼓勵引導師範生深入薄弱學校和農村中國小,增強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要拓寬教育實踐渠道,積極探索遴選師範生到海外開展教育實踐等多種形式,開闊師範生的視野。
四、組織開展規範化的教育實習。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制訂教育實習課程標準、實施計畫、實習手冊、評價標準等工作規範,做到實習前有明確要求、實習中有嚴格監督、實習後有考核評價。教育實習應包括教學實習、班主任實習、教研實習等多項內容,其中,教學實習應保證足量的課堂教學授課時數。實行實習資格考核制度,師範生必須通過相關課程學習和技能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教育實習環節。要建立完善以實習計畫、實習教案、聽課評課記錄、實習總結與考核等為主要內容的師範生教育實習檔案袋制度。
五、全面推行教育實踐“雙導師制”。師範生教育實踐由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教師和中國小教師共同指導。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安排數量足夠的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熟悉中國小教育教學實踐的教師,採取駐校指導、巡迴指導和遠程指導等多種方式進行有效指導。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與地方教育行政部門、中國小協同遴選優秀教研員和中國小教師擔任指導教師。培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院校還應聯合行業企業,遴選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指導教師。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與中國小、教研機構通過專題研究、協同教研、定期培訓等多種形式,不斷提高指導教師的專業化水平和實踐指導能力。
六、完善多方參與的教育實踐考核評價體系。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以指導教師評價為主,兼顧同伴評價、自我評價、學生評價和實踐基地評價,綜合運用課堂觀察、學生訪談及教育實踐檔案分析等多樣化的方式,全面客觀評價師範生教育實踐。探索建設師範生教育實踐管理系統和教師成長數位化檔案,形成從職前培養到職後培訓的教師專業發展檔案庫。完善教育實踐與就業一體化的指導體系,大力推動教育實踐與就業的有機結合。
七、協同建設長期穩定的教育實踐基地。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考慮本地區師範生規模結構和服務面向,與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共同遴選建設長期穩定、多樣化的教育實踐基地。實踐基地應具備良好的校風師風、較強的師資力量、豐富的課程資源和教改實踐經驗,確保能為師範生提供充足的實踐崗位、充分的實踐機會、有效的實踐指導和安全健康的實踐環境。鼓勵各省(區、市)遴選建設一批示範性教育實踐基地,在師範生教育實踐、教師培訓、教育教學研究、基地學校發展等多方面建立合作共贏的長效機制。中國小要將接納師範生教育實踐作為應盡義務和重要責任,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接納師範生教育實踐作為中國小工作考核評價和特色評選的重要內容。
八、建立健全指導教師激勵機制。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將教師指導師範生教育實踐作為教學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制定指導師範生教育實踐在折算教學工作量、職務(職稱)晉升、薪酬分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要將指導師範生教育實踐納入教師業績考核範圍,作為中國小教師評獎評優和職務(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作為中國小教師評選特級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的重要條件。
九、切實保障教育實踐經費投入。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師範生教育實踐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加大經費投入力度。要在經費安排、教師補充和教師培訓等方面對實踐基地予以優先支持。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建立師範生教育實習經費保障機制,加大教育實踐經費投入,確保完成師範生教育實踐任務的需要。
各地、各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認真貫徹落實本意見精神,並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切實把師範生教育實踐工作落到實處。
教育部
2016年3月17日

解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教師節重要講話精神,不斷提高中國小教師培養質量,著力培養“四有”好教師,從源頭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教育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背景和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2014年教師節同北京師範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時深刻指出,要加強教師教育體系建設,加大對師範院校的支持力度,找準教師教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尋求深化教師教育改革的突破口和著力點,不斷提高教師培養培訓的質量。李克強總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要求,促進教育公平發展和質量提升,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著力促進創業就業,加強就業指導和創業教育,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畫,鼓勵到基層就業。中央領導同志的講話為深化教師教育改革指明了努力方向,提出了工作遵循。
開展師範生教育實踐是教師培養的必要環節,也是教師培養質量保障的關鍵措施。近年來,我國教師教育改革持續推進,各地各校積極探索師範生教育實踐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效,但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師範畢業生的教育教學能力尚不能完全適應中國小校教育教學的現實需要。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明確任務、規範過程、加強保障,增強師範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著力培養高素質專業化的“四有”好教師,是深化教師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師培養質量的重要任務,也是推動實踐就業一體化、著力促進高校師範畢業生就業的迫切需要。
根據我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新形勢,針對師範生教育實踐現狀,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意見》,旨在通過系統設計和有效指導下的教育實踐,促進師範生深入體驗教育教學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師德素養和職業認同,更好地理解教育教學專業知識,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學設計與實施、班級管理與學生指導等能力,為從事中國小教育教學工作和持續的專業發展奠定紮實基礎。
主要框架及特點
《意見》分兩個部分共九條。第一個部分(1-6條)主要是關於師範生教育實踐規範的意見,包括實踐目標、實踐內容、實踐形式、教育實習、實踐指導、實踐評價等六方面內容。第二個部分(7-9條),主要是關於師範生教育實踐保障的意見,包括實踐基地建設、指導教師激勵機制和經費保障等幾個方面。
總體來看,《意見》主要有以下三個突出特點:
一是體現了關於師範生教育實踐的全方位思考。《意見》從目標、內容、形式、指導、評價、基地、經費等多方面對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進行了整體的規劃與要求,既反映了目前教師教育院校關於師範生教育實踐的理論與實踐成果,也體現了教育部關於師範生教育實踐的全方位思考。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意見》針對實踐目標不夠明確,實踐內容不夠豐富,實踐形式相對單一,實踐指導力量不強,管理評價和組織保障相對薄弱等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要求與意見。
三是遵循專業化培養理念。教師培養具有高度的專業性。《意見》並非孤立地思考如何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而是力求引導和推動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將師範生教育實踐納入整個教師培養之中按照專業化培養理念進行統籌設計與實施,從而加強師範生教育實踐的實效性。
改革舉措
答:針對當前師範生教育實踐存在的突出問題,教育部在總結凝練地方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意見》,大力推進各地各校師範生教育實踐在內容、形式、師資、基地、經費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改革。
一是將教育實踐貫穿教師培養全過程。在師範生培養方案中設定足量的教育實踐課程,以教育見習、實習、研習為主要模組,構建包括師德體驗、教學實踐、班級管理實踐、教研實踐等全方位的教育實踐內容體系,切實落實師範生教育實踐累計不少於1個學期制度。
二是組織開展規範化的教育實習。要求制訂教育實習課程標準、實施計畫、實習手冊、評價標準等工作規範,做到實習前有明確要求、實習中有嚴格監督、實習後有考核評價。建立師範生實習資格考核制度和實習檔案制度。
三是全面推行教育實踐“雙導師制”。由教師教育院校教師和中國小優秀教師共同指導,充分發揮高校指導教師的理論與研究優勢、中國小指導教師的教育教學實踐優勢。培養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的院校還應聯合行業企業,遴選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擔任指導教師。
四是建立健全指導教師激勵機制。舉辦教師教育院校對教師指導師範生教育實踐要在折算工作量、職稱晉升、薪酬分配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要將中國小教師指導師範生教育實踐的業績,作為評獎評優、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作為評選特級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的重要條件。
五是協同建設長期穩定的教育實踐基地。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統籌本地區師範生規模結構和服務面向,與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共同遴選建設長期穩定、多樣化的教育實踐基地。鼓勵各省(區、市)遴選建設一批示範性教育實踐基地。
六是切實保障教育實踐經費投入。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加大經費投入力度。舉辦教師教育的院校要建立師範生教育實習經費保障機制,確保完成師範生教育實踐任務的需要。
貫徹落實
為推進《意見》的落實,教育部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專家解讀、集中宣講等途徑,對《意見》進行廣泛宣傳。二是加強示範引領。將《意見》的有效落實作為評價“卓越教師培養計畫”項目的重要內容,引導和推動項目實施院校在落實《意見》方面發揮示範引領作用。三是組織督導檢查。將提請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或依託教師培養教學指導委員會對《意見》的落實效果進行督導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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