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辦好中等師範教育意見是中國教育部1980年8月頒發。有以下主要內容。(1)中等師範教育的任務:培養具有社會主義覺悟、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共產主義道德品質和從事國小或幼兒教育工作必備的文化與專業知識、技能,熱愛兒童,全心全意為社會主義教育事業服務,身體健康的國小或幼稚園師資。(2)中等師範學校三年或四年制,招收政治思想進步、品德優良、學習成績優秀、身體健康、志願獻身國小教育事業的國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社會青年。為了貫徹教師地方化的原則和提高民辦教師的政治、文化、業務水平,也可招收國小民辦教師。可提前單獨招生,採取推薦和考試相結合的辦法。通過面試和體檢,凡口吃、重聽、高度近視、五官不正、身體畸形等生理缺陷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