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報考碩士研究生享受優惠政策的通知

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並完成服務期、考核合格的志願者,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報考碩士研究生享受優惠政策的通知
  • 文號:教學廳[2004]18號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時間:2004
教學廳[2004]18號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03]49號)和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關於做好2004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2004]16號)精神,現對“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者報考碩士研究生享受優惠政策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在報考時須出具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項目管理辦公室統一製作頒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志願服務證》、《志願服務鑑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
教育部將在年度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前公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地方項目名單,參加過這些地方項目的志願者報考研究生時可享受上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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