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工作內容,政策保障,服務地及服務單位,高校名單,工作要求,領導人批示、回信,大事記(選編),1998年,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其他,
簡介
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由
共青團中央、
教育部共同組織實施,從1998年開始組建,1999年開始派遣,採取自願報名、公開招募、定期輪換的“志願+接力”方式,每年在全國部分重點高校中招募一定數量具備保送研究生資格、有奉獻精神、身心健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在讀研究生,到國家中西部貧困地區中國小開展為期一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同時開展力所能及的扶貧服務。從2011年7月開始,支教團已併入團中央、教育部、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共同實施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的基礎教育專項實施,享受西部計畫有關待遇政策。
1999-2014年,從全國170所高校公開招募派遣了16批9856名研究生支教團成員,赴中西部20個省(區、市)近百個貧困縣400多所中國小支教。
“用一年不長的時間,做一件終生難忘的事”。實踐證明,研究生支教團的實施,一是促進了中西部貧困地區基礎教育事業發展,並通過支教團志願者搭建了高校參與西部發展的橋樑,在服務人才強國和西部大開發戰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二是在培養知國情、講奉獻、高素質的複合型青年人才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在廣大青年學生中樹立了積極參與志願服務、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鍛鍊成長的良好導向。三是探索建立了“接力服務、定期輪換”的長效工作機制,延伸了高校和服務縣團組織的工作手臂,逐步成為共青團組織引導和鼓勵青年學子服務基層,在與人民民眾相結合、與實踐相結合的生活中受鍛鍊、長才幹、做貢獻的有效載體。
第一至十六屆研究生支教團高校及人數
時間 | 招募人數 | 招募高校數 | 服務地 |
1999年(第一屆) | 101 | 22 | 5省7縣 |
2000年(第二屆) | 131 | 33 | 10省16縣 |
2001年(第三屆) | 163 | 36 | 12省21縣 |
2002年(第四屆) | 257 | 50 | 17省38縣 |
2003年(第五屆) | 315 | 64 | 19省53縣 |
2004年(第六屆) | 410 | 65 | 19省55縣 |
2005年(第七屆) | 440 | 65 | 19省57縣 |
2006年(第八屆) | 492 | 72 | 19省69縣 |
2007年(第九屆) | 601 | 83 | 20省76縣 |
2008年(第十屆) | 619 | 78 | 20省76縣 |
2009年(第十一屆) | 646 | 79 | 20省78縣 |
2010年(第十二屆) | 731 | 88 | 20省82縣 |
2011年(第十三屆) | 760 | 91 | 17省95縣 |
2012年(第十四屆) | 843 | 98 | 17省105縣 |
2013年(第十五屆) | 1514 | 143 | 17省208縣 |
2014年(第十六屆) | 1831 | 170 | 17省258縣 |
工作內容
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擇優選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備該校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和部分在讀研究生,到西部貧困地區基層中國小校開展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會扶貧、志願服務、各類公益活動等,同時按照當地團組織安排可兼任所在鄉鎮、學校團委副書記,參與團的基層組織建設和基層工作。
政策保障
1.研支團成員服務期滿,填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研究生支教團)服務鑑定表》,服務地縣(市)級項目辦考核並蓋章,由高校項目辦負責協調記入學生檔案。全國項目辦同時印發研生支團志願服務《證書》,作為志願者享受相關政策的依據。按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有關規定享受服務期為1年的有關鼓勵政策。
2.研支團成員服務期間,生活補貼、交通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綜合保障險執行西部計畫志願者有關規定。體檢費用由高校項目辦預支,在2015年研支團成員到崗後按照各校實際到崗人數撥付至各高校。
3.各高校項目辦負責指導志願者按照教育部有關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服務期間,應屆本科畢業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學資格,在讀研究生保留1年學籍。
服務地及服務單位
1.關於服務地。研支團服務地要設在國家西部大開發的地域範圍,即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
西藏、
陝西、
甘肅、
青海、
寧夏區、
新疆等12個省(區、市)及兵團,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邊3個少數民族自治州;國家規定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地區;山西靜樂、靈丘,江西共青城和河北阜平、張北等縣。
研支團成員7人以下的高校只設定一個服務地;8人以上可設定兩個服務地; 15人以上可設定三個服務地;
2.關於服務單位。服務縣項目辦應嚴格按照全國項目辦有關規定,在確保志願者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將研支團成員安排在當地貧困地區縣以下鄉鎮一級中國小從事基礎教育工作,嚴禁將志願者留在各級機關或學校行政崗位從事非教學工作。並開展力所能及的社會扶貧、志願服務、各類公益活動等,同時按照當地團組織安排可兼任所在鄉鎮、學校團委副書記,參與團的組織建設和基層工作。
研究生支教團服務地名單
省份 | 服務地 |
山西 | 大同市靈丘縣、忻州市靜樂縣、朔州市朔城區 |
河北 | 保定市阜平縣、承德市豐寧縣 |
內蒙古 | 赤峰市巴林右旗、赤峰市翁牛特旗、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赤峰市克什克騰旗、通遼市科左中旗、錫林郭勒盟多倫縣、錫林郭勒盟正藍旗、阿拉善盟額濟納旗、烏蘭察布市集寧區、鄂爾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鄂爾多斯市東勝區、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和浩特市托克托縣、呼和浩特市賽罕區、興安盟科右前旗、興安盟突泉縣 |
吉林 | 延邊州汪清縣、延邊州和龍市、延邊州琿春市 |
黑龍江 | 大慶市林甸縣、齊齊哈爾市泰來縣 |
江西 | 九江市共青城市、贛州市瑞金市、崇義縣、贛州市寧都縣、贛州市石城縣 |
湖南 | 湘西州瀘溪縣、湘西州永順縣、湘西州花垣縣、湘西州鳳凰縣、湘西州吉首市、懷化市會同縣、懷化市洪江縣、懷化市漵浦縣、邵陽市隆回縣、常德市武陵區、張家界市慈利縣 |
湖北 | 恩施州恩施市、恩施州來鳳縣、恩施州建始縣 |
廣西 | 賀州市富川縣、賀州市鐘山縣、河池市東蘭縣、河池市都安縣、桂林市臨桂縣、桂林市龍勝縣、百色市田陽縣、百色市田東縣、防城港市灘營鄉、百色市平果縣、百色市凌雲縣、崇左市龍州縣、來賓市武宣縣、柳州市融水縣、柳州市三江縣、梧州市蒙山區 |
重慶 | 長壽區、城口縣、奉節縣、開縣、綦江區、墊江縣、酉陽縣、巴南區、南川區、潼南縣、合川區、銅梁縣、豐都縣、榮昌縣、雲陽縣、武隆縣、彭水縣、巫山縣、石柱縣、巫溪縣 |
四川 | 自貢市榮縣、樂山市金河口區、資陽市樂至縣、綿陽市三台縣、南充市南部縣、德陽市綿竹市、達州市宣漢縣、達州市萬源縣、廣元市蒼溪縣、涼山州甘洛縣、涼山州美姑縣、涼山州昭覺縣、宜賓市南溪區、宜賓市翠屏區、宜賓市珙縣、宜賓市長寧縣、阿壩州松潘縣、阿壩州小金縣、阿壩州黑水縣、阿壩州茂縣、雅安市天全縣 |
貴州 | 貴陽市息烽縣、遵義市遵義縣、遵義市遵義縣(新蒲新區)、遵義市餘慶縣、遵義市湄潭縣、遵義市道真縣、六盤水市水城縣、六盤水市六枝特區、安順市平壩縣、安順市鎮寧縣、畢節市金沙縣、畢節市大方縣(百里杜鵑風景區)、銅仁市德江縣、銅仁市石阡縣、黔東南州劍河縣、黔東南州麻江縣、黔東南州丹寨縣、黔東南州雷山縣、黔東南州台江縣、黔南州龍里縣、黔南州三都縣、黔南州獨山縣、黔南州長順縣、黔南州羅甸縣、黔南州平塘縣、黔西南州安龍縣、黔西南州貞豐縣、黔西南州望謨縣、黔西南州興仁縣 |
雲南 |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州巍山縣、大理州洱源縣、大理州南澗縣、大理白族自治州劍川縣、大理州彌渡縣、大理州雲龍縣、西雙版納州勐臘縣、楚雄州楚雄市、楚雄州元謀縣、楚雄州雙柏縣、楚雄州南華縣、楚雄州大姚縣、楚雄州武定縣、紅河州建水縣、紅河州瀘西縣、紅河州綠春縣、怒江州蘭坪縣、德宏州梁河縣、德宏州芒市、玉溪市紅塔區、玉溪市澂江縣、昆明市東川區、昆明市尋甸區、曲靖市、臨滄市鳳慶縣、臨滄市鎮康縣、保山市施甸縣、保山市龍陵縣、保山市昌寧縣、麗江市寧蒗縣、麗江市玉龍縣、麗江市永勝縣、普洱市寧洱縣、普洱市江城縣、普洱市墨江縣、普洱市景谷縣、普洱市孟連縣、普洱市景東縣 |
西藏 | 拉薩市、拉薩市堆龍縣、林芝地區、昌都地區昌都縣、山南地區乃東縣 |
陝西 | 商洛市山陽縣、商洛市商南縣、西安市藍田縣、漢中市洋縣、安康市平利縣、漢中市城固縣、漢中市漢台區、鹹陽市武功縣、延安市黃陵縣、商洛市丹鳳縣、寶雞市鳳縣、寶雞市太白縣、寶雞市扶風縣、渭南市澄城縣、渭南市富平縣、榆林市佳縣 |
甘肅 | 蘭州市榆中縣、白銀市會寧縣、白銀市靖遠縣、天水市張家川縣、隴南市宕昌縣、定西市安定區、定西市漳縣、定西市隴西縣、隴南市成縣、酒泉市瓜州縣、酒泉市敦煌市、酒泉市肅州區、酒泉市玉門市、武威市天祝縣、武威市涼州區、武威市古浪縣、臨夏州廣河縣、臨夏州和政縣、平涼市靈台縣、平涼市涇川縣 |
青海 | 西寧市湟中縣、西寧市大通縣、海東地區化隆縣、海東地區平安縣、海東地區民和縣、海東地區循化縣、海南州共和縣、黃南州同仁縣 |
寧夏 | 固原市原州區、固原市海原縣、固原市西吉縣、固原市隆德縣、固原市涇源縣、固原市彭陽縣、吳忠市紅寺堡區、銀川市興慶區、吳忠市鹽池縣 |
新疆 | 巴州焉耆縣、巴州庫爾勒市、阿勒泰地區阿勒泰市、克拉瑪依市、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阿勒泰地區吉木乃縣、阿勒泰地區青河縣、烏魯木齊市天山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哈密地區哈密市、哈密地區伊吾縣、阿克蘇地區拜城縣、阿克蘇地區阿克蘇市、昌吉州昌吉市、昌吉州阜康市、昌吉州吉木薩爾縣、和田地區和田縣、伊犁州伊寧縣、伊犁州鞏留縣、博州博樂市、農二師(鐵門關市)、農五師(博州博樂市)、農四師(伊犁州伊寧市)、農六師(五家渠市)、農七師(伊犁州奎屯市)、農八師(石河子市)、農九師(塔城地區額敏縣)、農十三師(哈密地區哈密市)、吐魯番市託克遜縣 |
高校名單
研究生支教團高校名單(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名單排序;共184所)
學校名稱 | 學校名稱 | 學校名稱 |
北京大學 | 中國人民大學 | 清華大學 |
北京交通大學 | 北京科技大學 | 北京化工大學 |
北京郵電大學 | 中國農業大學 | 北京林業大學 |
北京中醫藥大學 | 北京師範大學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北京語言大學 | 中央財經大學 |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
中國政法大學 | 華北電力大學 | 中央民族大學 |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北京理工大學 |
北京工業大學 | 首都師範大學 | 中國傳媒大學 |
中央美術學院 |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 中國礦業大學 |
南開大學 | 天津大學 | 天津科技大學 |
天津工業大學 | 天津師範大學 | 天津美術學院 |
河北大學 | 河北工業大學 | 河北師範大學 |
山西大學 | 太原理工大學 | 內蒙古大學 |
內蒙古農業大學 | 大連理工大學 | 東北大學 |
大連海事大學 | 遼寧大學 | 遼寧工程技術大學 |
大連工業大學 | 中國醫科大學 | 遼寧師範大學 |
東北財經大學 | 吉林大學 | 東北師範大學 |
延邊大學 | 吉林農業大學 | 長春中醫藥大學 |
東北林業大學 | 哈爾濱工業大學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黑龍江大學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東北農業大學 |
復旦大學 | 同濟大學 | 上海交通大學 |
華東理工大學 | 華東師範大學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上海財經大學 | 上海師範大學 | 華東政法大學 |
上海大學 | 南京大學 | 東南大學 |
中國礦業大學 | 河海大學 | 南京農業大學 |
江南大學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南京理工大學 |
蘇州大學 | 江蘇科技大學 | 南京工業大學 |
南京郵電大學 | 南京林業大學 | 江蘇大學 |
南京中醫藥大學 | 南京師範大學 | 江蘇師範大學 |
揚州大學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浙江大學 |
寧波大學 | 浙江工業大學 | 浙江理工大學 |
浙江師範大學 | 中國美術學院 | 合肥工業大學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安徽大學 | 安徽工業大學 |
安徽農業大學 | 安徽師範大學 | 廈門大學 |
福建農林大學 | 福州大學 | 福建師範大學 |
南昌大學 | 江西農業大學 | 江西師範大學 |
江西財經大學 | 山東大學 | 中國海洋大學 |
青島科技大學 | 山東師範大學 | 曲阜師範大學 |
鄭州大學 | 河南大學 | 河南理工大學 |
河南師範大學 |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 武漢大學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 華中科技大學 | 武漢理工大學 |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 華中農業大學 | 華中師範大學 |
中南民族大學 | 湖北大學 | 武漢科技大學 |
中南大學 | 湖南大學 | 湘潭大學 |
湖南農業大學 | 湖南師範大學 | 中山大學 |
華南理工大學 | 暨南大學 | 華南師範大學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廣西大學 | 桂林理工大學 |
廣西師範大學 | 重慶大學 | 西南大學 |
重慶交通大學 | 重慶郵電大學 | 重慶醫科大學 |
西南政法大學 | 四川外國語大學 | 四川大學 |
西南交通大學 | 西南財經大學 | 西南科技大學 |
四川農業大學 | 四川師範大學 | 貴州大學 |
貴州師範大學 | 雲南大學 | 雲南師範大學 |
西藏大學 | 西安交通大學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長安大學 |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 陝西師範大學 |
西北工業大學 | 西北大學 |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
西安石油大學 | 陝西科技大學 | 西安工程大學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西安美術學院 | 蘭州大學 |
蘭州交通大學 | 西北師範大學 | 青海師範大學 |
寧夏大學 | 寧夏醫科大學 | 新疆大學 |
新疆農業大學 | 石河子大學 | 新疆醫科大學 |
新疆師範大學 | 南京藝術學院 | 燕山大學 |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健全工作機制。把研支團組建,作為支教團工作的起點和基礎,在學校黨政的領導下,與相關職能部門協作配合,周密安排。各高校特別是新增高校要嚴格按照團中央、教育部有關規定積極探索建立健全支教團招募選拔、崗前培訓、集中歡送、座談交流、日常管理、慰問走訪、校內外表彰宣傳等方面的良好工作機制,由學校團委承擔研究生支教團工作全過程管理責任,明確團委書記或1名副書記擔任項目督導員,並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
2.明確責任,嚴格擇優選拔。各高校項目辦要按照團中央、教育部檔案要求,在該校推免生遴選工作及研究生支教團工作小組領導下,落實“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紮實做好工作。要通過邀請往屆志願者組織開展報告會等形式廣泛發布招募信息。報名研支團的學生需填寫報名登記表。要嚴格選拔標準,完善招募流程,確保選拔政治素質過硬、社會責任感較強、綜合素質較高,符合推免標準的學生。要強化志願者的參與志願性,與入選志願者簽訂《招募協定書》,按照體檢項目組織專項體檢,並在校園網對入選志願者進行不少於7個工作日的公示。
3.加強建設,提升支教成效。各高校項目辦要利用學生在校期間開展教育教學等方面的實習、見習活動和多種形式的崗前培訓、志願服務、公益活動等,著力加強支教團團隊建設和安全健康教育,切實提升志願者支教服務和自我管理能力,並為入選志願者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學資格、學籍檔案管理等事宜。
各省級項目辦和高校項目辦要充分認識西部計畫暨研究生支教團作為國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畫”子項目的重大意義,結合實際加強後續培養工作。
全國項目辦對違規招募、無故未完成招募任務、招募結束後無故退出,或思想教育、崗前培訓、跟蹤管理不到位,致使支教工作產生負面影響的高校,將按照《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管理細則》(全國項目辦發[2014]1號)等有關檔案進行處理,並在下一年度核減相應招募指標。
各高校在指定日期前,指導入選志願者登入西部計畫官方網站(http://xibu.youth.cn)研究生支教團報名註冊信息系統填報個人相關信息並審核,同時將以下材料蓋章後書面報全國項目辦審批,並抄報高校所在地省(區、市)項目辦備案。
(1)招募選拔標準和工作總結(含體檢情況)
(2)入選志願者公示檔案
(3)支教團志願者培訓計畫
(4)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報名登記表
(5)學習成績單複印件
(6)體檢表複印件
領導人批示、回信
2005年7月12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就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作出重要指示:“高校畢業生是國家寶貴的人才資源。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有利於開闢高校畢業生健康成長的新途徑,有利於推動西部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一定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總結成功經驗,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引導和鼓勵更多的高校畢業生到西部、到基層、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去,磨練意志,增長才幹,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貢獻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2005年7月19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志願到西部服務和就業的2005屆本科畢業生來信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大家志願到西部服務和就業的志向、勇氣和決心使我深受感動。你們的選擇是正確的。我深信你們在西部艱苦工作的鍛鍊,必將成為你們生命中最寶貴的財富。”
2008年7月9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浙江林學院16名西部計畫抗震救災志願者聯名信上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請浙江省委轉告來信的同學們,讀了他們的信,非常高興,也深為他們志願到祖國需要、環境艱苦的地方努力創業的精神所感動。作為新一代年輕人,他們是大有希望的。謹向他們致意,並向全校師生問候。”
2009年7月20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回信中山大學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勉勵他們繼續到基層、到艱苦地區、到西部地區建功立業、報效祖國。
2011年5月10日,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給中國青年志願者北京大學第十二屆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回信。對支教扶貧青年志願者不怕艱苦,竭誠奉獻,為推動西部地區教育事業發展所發揮的積極作用以及在支教扶貧實踐中的成長進步,給予了充分肯定,對不斷推進支教扶貧工作和青年學生在實踐中鍛鍊成才提出了殷切希望,為當代青年特別是青年學生健康成長、為青年志願服務事業發展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2011年11月2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在新華社《研究生赴西部支教扶貧成效、問題及對策》一文上的重要批示:搞好西部艱苦地區教育工作,師資很重要。團中央、教育部組織實施西部支教扶貧工作,是團工作的創新之舉,是推動教育公共服務和教育資源均等化的重要舉措,也是培養年輕人的有效途徑,很有必要,富有成效,要長抓不懈、抓實抓好。下一步要認真總結經驗,強化規範指導,合理擴大規模,加強培訓工作,糾正不良傾向、解決存在問題,提高支教扶貧的針對性、有效性。要著眼提高年輕人思想政治素質,讓他們在服務基層中經受鍛鍊,不斷提升國情認知、精神意志、品德觀念和能力才幹。要結合國家需要的人才發展規律研究制定年輕人後續培養使用的配套政策,不斷完善支教扶貧相關制度。團中央、教育部要會同中組部等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更好地服務新一輪西部大開發和人才強國戰略。
2012年9月1日,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給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支教團第十三屆支教隊隊員回信,向同學們表示誠摯問候,勉勵廣大青年“經歷鑄就人生,奉獻體現價值”,希望同學們把支教生活作為加油站,更加勤奮地學習工作,在報效社會中創造美好生活。
2013年12月5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給華中農業大學“本禹志願服務隊”回信勉勵青年志願者以青春夢想用實際行動為實現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2014年5月3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給河北保定學院西部支教畢業生群體代表回信,向青年朋友致以節日的問候,勉勵青年人到基層和人民中去建功立業,在實現中國夢的偉大實踐中書寫別樣精彩的人生。
大事記(選編)
1998年
1月24日,團中央給李嵐清同志報送了《關於實施青年志願者支教扶貧接力計畫的報告》。李嵐清同志在報告上批示:“李鵬、錦濤同志:這一件無論對發展農村教育和鍛鍊青年幹部來說,都是一件好事。但實施起來單靠共青團恐還有困難,需各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支持。”1月26日,胡錦濤同志批示:“從團中央的實踐看,採取志願者的方式支教扶貧是可行的。但必須採取自願原則,沒有奉獻精神是乾不好的;二是要認真選拔能勝任的同志支教;三是要根據所募集到的財力量力而行;四是需要教育部門的配合。當然必須有黨委、政府支持。”李鵬同志圈閱了胡錦濤、李嵐清同志的批示。
7月6日,團中央、教育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實施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有關政策的意見》(中青聯發[1998]28號),明確提出“應屆大學畢業生錄取研究生,參加扶貧接力計畫的,可保留研究生入學資格”。
10月25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向22所高校下發了《關於從今年推薦免試研究生中招募志願者參加支教團的通知》,單獨撥出100個免試推薦指標(須參加1999—2000年度扶貧接力計畫)。11月5日,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團中央學校部聯合向22所高校團委下發了《關於做好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做好研究生支教團成員的選拔確定工作,並於11月底組建了由101人組成的首屆研究生支教團。
12月22日,團中央向李嵐清同志上報了《關於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實施情況的報告》,將組建首屆研究生支教團等有關工作進行了匯報。
1999年
2月26日,教育部向李嵐清同志提交了《關於配合團中央做好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工作的情況報告》,將組建研究生支教團作為教育部支持團中央搞好扶貧接力計畫的6項措施之一。
6月,團中央與教育部聯合下發了《關於做好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支教工作的通知》(中青聯發[1999]46號),將研究生支教團作為青年學生參加扶貧接力計畫的有效形式長期固定下來。
8月20—25日,首屆研究生支教團在北方交通大學進行集中培訓。
8月25日,團中央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了“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首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暨捐贈儀式”,全國政協副主席楊汝岱出席儀式並為研究生支教團授旗。
8月25—26日,首屆研究生支教團出發至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甘肅榆中,寧夏西吉,河南新縣,山西靈丘等5省(區)的7個國定貧困縣,開展為期1年的支教扶貧工作。
10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分別向33所高校發文,公開招募組建第二屆研究生支教團,並將招募範圍擴大至在讀研究生。廣大同學積極回響,踴躍報名,據不完全統計共有10000多學生參與報名。11月底,組建了由131人組成的第二屆研究生支教團(包括1名在讀研究生)。
12月,以高校為單位成立了研究生支教團的33支服務隊,由各高校團委書記或副書記擔任研究生支教團各服務隊的督導員。
2000年
1月,江澤民總書記在傑出青年志願者的來信上作出重要批示:青年志願者行動,是當代社會主義中國一項十分高尚的事業,體現了中華民族助人為樂和扶貧濟困的傳統美德,是大有希望的事業。努力進行好這項事業,有利於在全社會樹立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時代新風。希望你們在新的世紀裡繼續努力,發揚我國青年的光榮傳統,不懈奮鬥,不斷創造,奮勇前進,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3月30日,團中央書記處書記胡春華同志到甘肅榆中對研究生支教團工作進行調研,並看望了正在服務的首屆支教團成員。
3月—6月,各高校組織研究生支教團成員進行課堂試講、教學技能、團結協作、教育心理學等預備期培訓。
“五四”期間,中央電視台將研究生支教團作為加強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在《新聞聯播》中進行了報導。
7月,首屆研究生支教團圓滿完成扶貧支教工作,陸續返回。
7月14日,中央電視台在全國學聯第23大《焦點訪談》專題節目中,將研究生支教團作為當代優秀學生的典型進行了重點報導。
8月21—27日,第二屆研究生支教團在中國人民大學進行集中培訓。其間,召開了全國高校督導員會。
8月27日下午,“2000年度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接力儀式暨第二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儀式”在全國政協常委會議廳舉行,許嘉璐、周強、姜異康發表了重要講話,高度評價了支教團的工作,並對廣大同學提出了殷切希望。
8月27—28日,第二屆研究生支教團奔赴支教地開始為期1年的支教扶貧工作。
10月,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分別向36所高校發文,公開招募組建第三屆研究生支教團。11月底,組建了由163人組成的第三屆研究生支教團(包括3名在讀研究生)。
11月,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項目發展處分別回訪了首屆研究生支教團成員,與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支教團志願者進行座談。
2001年
2月23日,第四屆中國青年志願者評選表彰活動在京舉行,經全國評審委員會投票選舉,安捷倫研究生支教團被評為中國十大傑出志願服務集體。
3月2日,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下發了《關於做好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三屆研究生支教團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做好第三屆研究生支教團在校內的預備期培訓工作。
3月—6月,各高校組織研究生支教團成員進行課堂試講、教學技能、團結協作、教育心理學等預備期培訓。
4月,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在北京大學召開了在京高校督導員會,對支教團工作進行研討。
5月,經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調研和考核,確定了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的受援縣。並確定了各高校的服務地。新增加西藏、重慶、雲南、廣西的8個貧困縣為支教團服務地,使研究生支教團的服務範圍覆蓋了西部的全部12個省(區、市)。
7月,第二屆研究生支教團圓滿完成扶貧支教工作,陸續返回。
8月21—27日,第三屆研究生支教團在中國人民大學進行集中培訓。
8月24日—27日,第二次研究生支教團高校督導員全體會議在北京召開。
8月27日下午,以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三屆安捷倫研究生支教團在北京雙榆樹街道社區舉行了“相約2008”主題志願服務日活動,也是將第三屆研究生支教團的出征儀式由禮堂該活動轉移到社區,志願者以實際行動開始了自己為期一年的扶貧支教工作。
8月27—28日,第三屆研究生支教團服務地,開始為期1年的支教扶貧工作。
9月30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分別向38所高校發文,公開招募組建第四屆研究生支教團。
11月,第四屆研究生支教團組建完成。共有來自全國38所高校的184名同學入選,比原計畫多出4名,分別為復旦大學的3名和上海交通大學的1名在讀研究生。
2002年
4月,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和團中央領導的批示精神,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向全國25所具有免試研究生推薦資格的師範高等學校下發《關於做好第四屆研究生支教團有關工作的通知》,計畫增招115名師範學校研究生加入第四屆研究生支教團,使第四屆支教團規模達到300人。
5月,增招師範生的通知下發後,各有關高等師範積極開展工作,同學們報名十分踴躍。經過各有關高等師範學校的努力,從17所師範院校中招募了72名志願者,使第四屆研究生支教團規模擴大到257名。
8月27日上午,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行歡送第四屆研究生支教團座談會。團中央書記處書記楊岳、中央文明辦和教育部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會議。來自全國50所高校的研究生支教團成員、服務縣及派出志願者的高校團委代表在座談會上交流了經驗,暢談了感想。
9月29日,團中央下發了《關於組建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五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
2003年
6月25日,團中央下發了《關於舉辦“第五屆研究生支教團培訓班及第五屆研究生支教團工作會議”的通知》。
8月24日,來自全國64所高校的315名志願者,在陝西師範大學舉行了第五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儀式,他們將奔赴中西部19個省區的53個貧困縣進行為期1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工作。
9月,團中央下發了《關於組建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六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
12月5日,中國青年志願者行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王兆國同志親切接見馮艾等優秀支教團志願者代表。
2004年
4月,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做好第六屆研究生支教團培訓暨工作會議有關工作的通知》。
8月24 日,團中央和教育部在華中師範大學舉行第六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儀式。來自全國65所高校的410名青年志願者,奔赴中西部19個省區55個縣開展為期一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工作。
9月16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七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
2005年
6月,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做好第七屆研究生支教團培訓暨工作會議有關工作的通知》。
8月19日,第七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儀式在鄭州大學舉行,440名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奔赴西部基層,到中西部19個省57個縣開展為期1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工作。
8月,共青團中央、教育部、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聯合開展了“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優秀組織獎”評選活動。決定授予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吉林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華中師範大學、陝西師範大學等8所高校和內蒙古自治區伊金霍洛旗、河南省新縣、湖北省英山縣、四川省昭覺縣、甘肅省榆中縣、青海省大通縣、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吉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庫爾勒市等8個服務縣“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優秀組織獎”,授予北京交通大學、鄭州大學、山西省靜樂縣、廣西壯族自治區田陽縣及安捷倫科技有限公司(中國)“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貢獻獎”。
9月,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八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
2006年
6月16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做好第八屆研究生支教團培訓暨工作會議有關工作的通知》。
8月24日上午,第八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儀式在同濟大學嘉定校區舉行,來自全國72所高校的492名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奔赴中西部19個省區69個貧困縣基層,開展為期1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工作。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楊岳向第八屆研究生支教團授旗並講話。
9月21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九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
2007年
5月,團中央書記處第一書記胡春華接見第八屆研究生支教團隊員、浙江大學志願者紀玉濱等。
6月15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做好第九屆研究生支教團培訓暨工作會議有關工作的通知》。
8月23日,第九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儀式在江蘇省東南大學江寧校區舉行,來自全國83所高校的601名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和14名參加扶貧接力計畫團中央示範項目的社會招募志願者,將奔赴中西部20個省(區、市)76個貧困縣,開展為期一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工作。
8月,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聯合開展了“第二屆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優秀組織獎”評選活動。決定授予中央民族大學、東北師範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鄭州大學、武漢大學、江西師範大學8所高校和山西省靈丘縣、內蒙古自治區準格爾旗、內蒙古自治區多倫縣、廣西壯族自治區龍州縣、寧夏回族自治區海原縣、青海省湟中縣6個服務縣“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優秀組織獎”,授予同濟大學和東南大學2所高校“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貢獻獎”。
9月7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十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
2008年
6月30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做好第十屆研究生支教團培訓暨工作會議有關工作的通知》。
7月,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編寫出版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十年回顧與工作實務書籍《十年樹木,百年樹人》。
8月23日,第十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儀式在上海師範大學舉行,來自全國78所高校的619名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志願者,將奔赴中西部20個省(區、市)76個貧困縣,開展為期一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工作。
9月11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十一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
12月11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申報承辦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十一屆研究生支教團培訓及工作會議的通知》。
2009年
6月23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做好2009年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有關工作的通知》。
中山大學研究生支教團韋慧曉、楊國章、劉岩3位同學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委員劉延東同志寫信,匯報了中山大學十年如一日,連續選派55名青年志願者到青海、甘肅、寧夏、山西、廣西、西藏和雲南等地的貧困地區支教服務的情況和體會,並隨信寄去了中山大學團委編撰的《中山大學研究生支教團十周年紀念文集》。7月20日,劉延東同志回信勉勵青年志願者,對支教團同學在西部志願支教、砥礪品德、鍛鍊成長給予高度肯定,並殷切期望廣大學生再接再厲,繼續到基層施展才華、建功立業、報效祖國。
7月,由共青團中央、共青團山西省委、共青團黑龍江省委聯合攝製,國內第一部以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為題材的電影《青春的力量》在山西臨汾浮山縣開機。
8月27日,第十一屆研究生支教團出征儀式在貴州舉行,來自全國79所高校的646名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志願者,將奔赴中西部20個省(區、市)78個貧困縣,開展為期一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工作。
9月23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十二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
9月29日到10月8日期間組織全體在藏西部計畫志願者和第十一屆研究生支教團隊成員開展了“向祖國致敬,為西部添彩”迎國慶系列活動,用拳拳赤子之心為祖國祝福,為祖國的美好明天喝彩!
2010年
6月24日,全國項目辦印發《關於做好2010年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有關工作的通知》。根據團中央書記處要求和2010年有關工作安排,第十二屆研究生支教團的培訓派遣及後續管理服務等工作納入西部計畫管理體系並進行試運行,相關工作由各服務省結合實際負責協調組織,並逐步實現與西部計畫管理體系的工作銜接與融合.
9月15日,團中央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十三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第十三屆研究生支教團組建完畢,來自全國91所高校760名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入選。
2011年
4月7日,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召開2011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部際聯席會。會議同意將團中央、教育部自1999年起開始實施的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項目從2011年8月起併入西部計畫基礎教育專項統籌實施。研究生支教團的培訓派遣、日常管理、考核評估等工作整體納入西部計畫實施,志願者補貼待遇標準按照西部計畫相應規定執行,相關費用列入西部計畫年度預算,服務地重點安排在西部民族地區,志願者按照服務年限和考核情況享受西部計畫相關政策。
5月10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給中國青年志願者北京大學第十二屆研究生支教團成員回信。對支教扶貧青年志願者不怕艱苦,竭誠奉獻,為推動西部地區教育事業發展所發揮的積極作用以及在支教扶貧實踐中的成長進步,給予了充分肯定,對不斷推進支教扶貧工作和青年學生在實踐中鍛鍊成才提出了殷切希望,為當代青年特別是青年學生健康成長、為青年志願服務事業發展進一步指明了方向。
5月16日,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於印發<2011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實施方案>的通知》,將團中央、教育部組織實施的“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研究生支教團”項目納入基礎教育專項實施。
8月25日,全國項目辦、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中國青年志願者扶貧接力計畫第十四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12月,第十四屆研究生支教團組建工作結束。招募高校總計98所,實際招募人數846人。
11月17日,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座談會在武漢理工大學召開。會議傳達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習近平11月2日在新華社《研究生赴西部支教扶貧成效、問題及對策》一文上的重要批示全文內容,座談交流了支教團各高校、服務地的實施經驗,認真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就深化實施研究生支教團各項工作進行了進一步部署。
2012年
6月27日,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在中國人民大學召開2012年研究生支教團在京高校督導員工作會。
8月22日,全國項目辦、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青年志願者第十五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按照中央領導同志關於深化實施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工作的相關部署要求,確定新增招募高校45所,新增招募指標670人。12月,第十五屆研究生支教團組建工作結束,招募高校總計143所,實際招募人數1514人。
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給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研究生支教團第十三屆支教隊隊員回信,向同學們表示誠摯問候,勉勵廣大青年“經歷鑄就人生,奉獻體現價值”,希望同學們把支教生活作為加油站,更加勤奮地學習工作,在報效社會中創造美好生活。
9月14日,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在青島科技大學召開第十五屆研究生支教團新增高校督導員工作會議。
12月18日,全國項目辦印發《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增加招募高校和調整招募指標辦法(暫行)》,並對11所研究生支教團高校項目辦有關招募派遣問題進行了處理。
2013年
8月22日,西部計畫全國項目辦、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工作部下發了《關於組建中國青年志願者第十六屆研究生支教團的通知》,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對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工作的批示精神和團中央書記處關於繼續抓實抓好研究生支教團工作的相關要求,確定新增招募高校27所,新增招募指標311人。12月,第十六屆研究生支教團組建工作結束,招募高校總計170所,實際招募人數1835人。
8月,西部計畫全國項目辦支持江西贛州革命老區西部大開發工作,向瑞金、寧都選派12名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支持河北實施“太行山-燕山”計畫,向阜平、張北增派50名西部計畫志願者和16名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
1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給華中農業大學“本禹志願服務隊”回信,勉勵青年志願者以青春夢想,用實際行動為實現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同學們說這是他們做志願者以來收到的最好的禮物。自2006年起,華中農業大學參加中國青年志願者研究生支教團選派工作,截止2013年已選派8批共53名志願者赴貴州等西部山區支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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