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

2015年5月19日,教育部等6部門以教高〔2015〕6號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統籌做好免費醫學生招生錄取工作、落實好免費醫學生培養經費、改革免費本科醫學生人才培養模式、切實做好免費醫學畢業生就業安排、積極開展免費醫學生畢業後教育培訓、加強免費醫學畢業生就業履約管理、完善免費醫學畢業生職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的組織領導9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教育部等6部門
  • 文號:教高〔2015〕6號
  • 印發時間:2015年5月19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5年5月19日,教育部等6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

意見

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意見
教高〔2015〕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衛生局、財務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蘭州大學
2010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啟動實施了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全科醫生制度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23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7部門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衛科教發〔2013〕56號)和《教育部等6部門關於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教研〔2014〕2號)精神,進一步做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
重點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免費醫學生分5年制本科和3年制專科兩種,以5年制本科為主,培養專業主要是臨床醫學、中醫學(含民族醫學,下同)專業,培養工作主要由舉辦醫學教育的地方高等學校承擔。3年制專科主要面向鄉鎮衛生院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和欠發達地區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崗位,其培養、使用和支撐保障政策參照本科免費醫學生有關規定執行。培養工作向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國家扶貧開發重點工作縣傾斜。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根據本地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需求,於上年11月份前確定下一年度定向單位和崗位數,並會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各類免費醫學生需求數量計畫;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衛生計生、中醫藥、發展改革部門確定開展免費醫學生培養的學校,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聯合與學校簽署免費醫學生培養協定。
二、統籌做好免費醫學生招生錄取工作
訂單定向培養計畫作為定向就業招生計畫,納入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規模。報考免費醫學定向就業招生計畫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實行單列志願、單設批次、單獨劃線,本科計畫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高職計畫在高職提前批次錄取。免費醫學生面向培養高校所在地全省(區、市)招生,原則上只招收農村生源,在符合投檔要求的考生範圍內,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畫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補征志願時重新公布剩餘計畫,並按補征的考生志願及錄取要求,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直至完成計畫。中央財政支持的本科層次免費醫學生在招生來源計畫中單列編制,計畫性質為“免費醫學定向”。免費醫學生錄取後、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定向就業所在地的縣級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定,承諾畢業後到定向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免費醫學生在學期間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後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
三、落實好免費醫學生培養經費
免費醫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學費、住宿費標準按照當地物價部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生活費補助標準由各省(區、市)結合實際確定,所需經費由省級財政在醫療衛生支出中統籌落實。國家每年為中西部鄉鎮衛生院招收5000名左右5年制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的本科免費醫學生,中央財政予以經費補助並將適時調整生均補助標準。免費醫學生的生均撥款正常劃撥。
四、改革免費本科醫學生人才培養模式
要根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特點,深化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本科生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強學生服務基層的榮譽感和責任感教育。
(一)完善免費醫學教育人才培養目標。培養適應我國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需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較強的服務基層民眾健康的意識,掌握紮實的醫學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初步具備解決農村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和地方病等疾病的基本診療能力和相關公共衛生服務能力,畢業後經全科專業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能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全科醫療的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高素質醫療衛生人才。
(二)最佳化調整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要根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要求,最佳化課程設定,統籌安排基礎醫學課程與臨床醫學課程,推進基礎醫學、公共衛生與臨床醫學的有機結合,強化實踐教學環節,將實踐教學納入課程體系,增加本地區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地方病的診療防控、中醫學(民族醫學)常用診療技術和計畫生育技術的教學內容,加強全科醫學理念和專業素質培養,構建與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相適應的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
(三)加強免費醫學生臨床能力培養。改革臨床實踐教學體系,實施早臨床、多臨床、反覆臨床教學計畫,加強基層實踐教學基地能力建設,優先考慮承擔免費醫學生培養任務的高校附屬醫院全科醫生臨床培養基地建設。增加免費醫學生到縣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縣級公共衛生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見習、實習時間。
五、切實做好免費醫學畢業生就業安排
免費醫學生畢業後,按照入學前簽署的定向就業協定,到相應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到,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與之簽訂聘用契約,辦理相關手續,實行契約管理。免費醫學畢業生在協定規定的服務期內,經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批准,可在縣域行政範圍內的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流動。
六、積極開展免費醫學生畢業後教育培訓
免費本科醫學畢業生報到就業後,均須按照規定參加3年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免費專科醫學畢業生均須按規定參加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培訓期間的人員管理、待遇、經費保障等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經招收錄取納入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並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證書》者,3年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時間或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時間計入6年服務期內。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並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臨床醫師,可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並被授予臨床醫學或中醫碩士專業學位。免費醫學畢業生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者按相關規定註冊為全科醫師或全科助理醫師。免費醫學畢業生在服務期內,醫師執業證書註明執業地點限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在服務期內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的,執業註冊按註冊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七、加強免費醫學畢業生就業履約管理
不能畢業的免費醫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和生活補助;延期畢業的,延續學年內的相關培養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畢業及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或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後未按協定到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生,要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培訓費用和生活補助並繳納違約金,具體辦法由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免費醫學畢業生的履約管理,履約情況納入醫師誠信管理,公布違約記錄,並記入人事檔案。
八、完善免費醫學畢業生職業發展的政策措施
在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畢業生,註冊全科醫師後可提前一年晉升中級職稱。職稱晉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放寬外語要求,不對論文作硬性規定,把接診量、服務質量、民眾滿意度等作為免費醫學畢業生職稱晉升的重要因素。對按協定到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畢業生,主管部門及其所在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政策落實有關工資待遇,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和周轉住房。取得《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的免費醫學畢業生,優先納入全科醫生特崗計畫。在開展或參加各類業務培訓時,要優先安排免費醫學畢業生,鼓勵其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對服務滿6年、願意繼續留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免費醫學畢業生,所在單位要在績效工資分配上予以適當傾斜。對服務滿6年的免費醫學畢業生,在城市公立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九、加強免費醫學生培養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有關地區、部門和高等學校要進一步充分認識免費醫學教育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將該項工作作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學校改革發展的重要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辦法,加大投入,加強管理,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培養輸送高素質的醫療衛生人才,有效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和水平。省級衛生計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負責協調落實免費醫學畢業生工作崗位;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免費醫學畢業生人事接轉工作;省級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相關經費保障。對中央財政支持中西部地區培養的免費本科醫學生,各有關省級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中醫藥、教育部門在免費醫學生畢業當年6月10日前將免費醫學生的就業落實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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