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考試院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教育考試專項職責任務。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的前身是成立於1987年的國家教委考試管理中心,後於1990年更名國家教委考試中心。1998年,國家教委改稱教育部,國家教委考試中心相應改稱教育部考試中心。2022年,更名為教育部教育考試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考試中心
  • 外文名:National Education Examinations Authority
  • 別名:NEEA
  • 機構類型事業單位
  • 批准機構名稱:國家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 經營期限:2019-09-05 到 2024-09-05 
  • 註冊資金:7025萬元人民幣 
  •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孫海波 
發展歷史,組織機構,現任領導,機構職責,有關動態,

發展歷史

教育部考試中心繫教育部直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教育考試專項職責任務。
1987年,國家教委考試管理中心成立。
1990年,更名為國家教委考試中心。
1998年,國家教委改稱教育部,國家教委考試中心相應改稱教育部考試中心。
2022年,教育部考試中心更名為教育部教育考試院,保留原加掛的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國際教育測量交流與合作中心牌子。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
考試中心

組織機構

教育部教育考試院
組織機構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院長:李強
黨委副書記、副院長(正司級):於涵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光明
黨委委員、副院長:張為舟

機構職責

一、 根據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參與教育部有關司組織教育考試的政策和規定的草擬;
二、 負責全國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的本專科入學統考的命題、評卷、成績統計分析與評價工作;
三、 受教育部的委託,通過考試的方式,對已批准建校招生的成人高校的教學質量進行檢查;
四、 受委託對社會力量舉辦的不具備頒發學歷文憑資格的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實施學歷文憑考試
五、 行使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和教育部《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暫行規定》所賦予的職責;
六、 承辦教育部批准的海外委託的考試;
七、 開展考試服務,經教育部批准有選擇地承辦社會委託的考試;
八、 開展科學研究,改進自學考試的自學與助學指導,促進考試的科學化、標準化。培訓考試工作人員。

有關動態

2019年1月15日,教育部考試中心與英國文化教育協會在京聯合發布雅思普思考試中國英語能力等級量表對接研究結果,標誌著中國英語語言能力標準與國際考試接軌,中英在教育領域的合作進入新階段。截至2018年12月,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
2022年2月16日,經中央編委批准,按照深化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教育部部分直屬事業單位進行了調整,教育部考試中心更名為教育部教育考試院, 保留原加掛的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中心國際教育測量交流與合作中心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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