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素

教育要素是指構成教育活動的成分和決定教育發展的內在條件。就教育實踐活動而言,其構成要素有:(1)教育者,以其自身的活動來引起、促進受教育者的身心發生合乎目的的發展和變化;(2)受教育者,以其接受教育影響後發生合乎目的的變化來體現教育過程的完成;(3)教育影響,是教育實踐活動的手段,是置於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間並把它們聯繫起來的一切中介的總和,如教科書、教學方法、教育技術手段以及教學組織形式等。

就教育內容而言,其構成要素又因所依據的理論和社會條件不同而有多種區別。如中國西周時期,以“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教育基本要素。古希臘亞里士多德基於對人的靈魂分類的見解,確定教育應有體育、德育、智育三種要素。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人文主義教育家在強調智育、德育的同時,重視對兒童的體格和美育要求。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基於培養“一種人人讚許的從德、智、體、行的角度看來是善良的必要的性格”的主張,將教育內容的要素概括為智、德、體、行幾方面。根據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個性全面發展學說,社會主義教育內容的要素為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和勞動技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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