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權利組織法

教育權利組織法是西班牙議會 1984 年通過。主要內容:(1)所有西班牙人及居住在西班牙的外國人均有享受基礎教育的權利,並有根據自己的能力和願望接受更高教育的權利;(2)基礎教育和第一級職業技術教育為免費義務教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權利組織法
  • 發布單位:西班牙議會
(3)教育目的在於充分發展學生的個性,使學生具備智力勞動的習慣,獲得生產技術,傳授科學、人文、歷史及美學方面的知識,具備從事職業活動的資格,為積極參與國家社會文化生活準備條件,進行人類合作、團結、和平教育;(4)規定教師、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家長協會、學生、學生協會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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