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性強制措施

教育性強制措施,預防性法律強制措施的一種。國家主管機關對於有違法、犯罪傾向的人,為防止其可能給社會造成危害而採取的強制教育、警戒的措施。包括預防性警告、訓誡、責令具結悔過等。
注意:
當前(至2018年10月)強制性教育措施的範圍已經有所改變,其主要內容有:勞動教養(已經廢止)、收容教養(針對未成年人)、收容教育(針對賣淫嫖娼人員)、強制隔離戒毒(針對吸毒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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