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2022版)》是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發改委對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了調整,於2021年12月30日,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21年 第8號予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2022版)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30日
- 發布公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21年 第8號
- 屬性:動態調整
發布公告
目錄清單
類型 | 一級項目 | 二級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檔案 (文號) | 定價部門 | 行業主管部門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審批前置 | 是否涉進出口環節 | 備註 |
---|---|---|---|---|---|---|---|---|---|---|
一、商業銀行基礎服務收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 | (一)商業銀行基礎服務費 | 1. 個人跨行櫃檯轉賬匯款手續費: 每筆0.2萬元以下(含0.2萬元),收費不超過2元; 0.2萬~0.5萬元(含0.5萬元),不超過5元; 0.5萬~1萬元(含1萬元),不超過10元; 1萬~5萬元(含5萬元),不超過15元; 5萬元以上,不超過0.03%,最高收費50元。 2. 對公跨行櫃檯轉賬匯款手續費: 每筆1萬元以下(含1萬元),收費不超過5元; 1萬~10萬元(含10萬元),不超過10元; 10萬~50萬元(含50萬元),不超過15元; 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不超過20元; 100萬元以上,不超過0.002%,最高收費200元。 3. 個人現金匯款手續費:每筆不超過匯款金額的0.5%,最高收費50元。 4. 支票手續費:每筆不超過1元。 | 發改價格〔2014〕268號、發改價格規〔2017〕1250號 | 發展改革委、銀監會 | 銀監會 | 否 | 否 | 否 | ||
(二)銀行卡刷卡手續費 | 1. 銀行卡刷卡交易發卡行服務費 借記卡:不高於0.35%(單筆收費金額不超過13元); 貸記卡:不高於0.45%。 2. 銀行卡刷卡交易網路服務費 向發卡機構:不高於0.0325%(單筆收費金額不超過3.25元); 向收單機構:不高於0.0325%(單筆收費金額不超過3.25元)。 | 發改價格〔2016〕557號 | 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 | 人民銀行 | 是 | 否 | 否 | |||
二、徵信服務收費 | (一)機構查詢企業信用報告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發改價格規 〔2019〕1318號 | 發展改革委 | 人民銀行 | 是 | 否 | 否 | ||
(二)機構查詢個人信用報告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發改價格規 〔2019〕1318號 | 發展改革委 | 人民銀行 | 是 | 否 | 否 | |||
(三)個人櫃檯查詢自身信用報告收費 | 每年前2次免費,自第3次起每次收費10元,不得另行收取紙張費、列印費等其它費用。 | 發改價格規 〔2019〕1318號 | 發展改革委 | 人民銀行 | 否 | 否 | 否 | |||
(四)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收費 | 30元/件·年 | 發改價格規 〔2019〕1318號 | 發展改革委 | 人民銀行 | 是 | 否 | 否 | |||
(五)應收賬款質押徵信登記系統變更登記收費 | 10元/件·次 | 發改價格規 〔2019〕1318號 | 發展改革委 | 人民銀行 | 是 | 否 | 否 | |||
(六)應收賬款質押徵信登記系統異議登記收費 | 10元/件·次 | 發改價格規 〔2019〕1318號 | 發展改革委 | 人民銀行 | 是 | 否 | 否 | |||
三、電信網和網際網路網間結算價格 | 具體收費項目詳見相關檔案 | 具體收費標準詳見相關檔案。 | 信部電〔2003〕454號、工信部電管函〔2009〕243號、工信部電管〔2013〕506號、工信部信管〔2018〕205號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是 | 否 | 否 | ||
四、民航壟斷環節服務收費 | (一)機場航空性業務收費 | 1. 起降費,2. 停場費,3. 客橋費,4. 旅客服務費,5. 安檢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民航發〔2007〕159號、民航發〔2013〕3號、民航發〔2017〕18號 | 民航局 | 民航局 | 是 | 否 | 否 | ||
(二)機場地面服務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民航發〔2017〕18號 | 民航局 | 民航局 | 是 | 否 | 否 | |||
(三)民航飛行校驗服務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民航函〔2021〕66號 | 民航局 | 民航局 | 是 | 否 | 否 | |||
(四)民航空管服務收費 | 1. 進近指揮費,2. 航路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民航發〔2008〕2號、民航發〔2012〕59號 | 民航局 | 民航局 | 是 | 否 | 否 | |||
五、沿海、長江幹線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對外開放港口的服務收費 | (一)船舶進出港、靠離泊服務收費 | 1. 引航(移泊)費,2. 拖輪費,3. 停泊費, 4. 圍油欄使用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交水規 〔2019〕2號 | 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 | 交通運輸部 | 是 | 否 | 是 | 長江幹線的引航(移泊)費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 | |
(二)貨物港務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交水規 〔2019〕2號 | 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 | 交通運輸部 | 是 | 否 | 是 | |||
(三)港口設施保全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交水規 〔2019〕2號 | 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 | 交通運輸部 | 是 | 否 | 是 | |||
註: 1. 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的制定方法按照《關於進一步清理規範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19〕79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2. 上述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更新時間截止到2021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