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2024版)》是合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2024版)
- 批准文號:皖發改價費〔2023〕535號
類型 | 一級項目 | 二級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檔案(文號) | 定價部門 | 行業主管部門 | 是否涉企 | 是否行政審批前置 | 是否涉進出口環節 | 備註 |
交通服務收費 | 一、車輛通行費 | 經營性公路(含橋樑和隧道)通行費 | 高速公路:1.客車車型分類收費標準(元/車公里):1類車0.45,2類車0.8,3類車1.1,4類車1.3;2.貨車收費標準(元/公里):1類車0.45,2類車0.9,3類車1.35,4類車1.70,5類車1.85,6類車2.20,六軸以上的貨車,在第6類貨車收費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一軸,按1.1倍係數確定收費標準;10軸及以上貨車收費標準按10軸貨車標準執行; 普通收費公路:1.客車車型分類收費標準(元/車次):1類車10,2類車10,3類車12,4類車24;2.貨車收費標準(元/車次):1類車10,2類車20,3類車30,4類車40,5類車50,6類車60,6軸以上貨車的收費標準,在第6類貨車收費標準基礎上,每增加一軸,收費標準按10元/車次遞增,10軸及以上貨車按10軸貨車收費標準執行; 高速公路特大橋樑、隧道車輛加收通行費:車型分類收費標準(元/車次):1類車10,2類車15,3類車20,4類車25,5類車30,6類車30,第5類及以上貨車,按照第5類車加收通行費標準執行。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皖交路〔2019〕144號、皖交路〔2020〕162號、皖交路〔2021〕151號 | 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 省價格主管部門、省財政主管部門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
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 (一)公共文化、交通、體育、醫療、教育等公共設施配套停車場(庫、泊位),具有壟斷經營特徵停車場(庫、泊位)收費 | 免費時長15~60分鐘不等,超過免費時間段1~5元/小時。新能源汽車停放當日首次2小時以內(含充電時間)免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檔案。 | 省物價局皖價法〔2018〕17號;省發展改革委皖發改產業〔2022〕391號等 | 授權市、 縣人民政府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是 | 否 | 否 | ||
(二)政府投資建設(設立)的停車場(庫、泊位)收費 | 是 | 否 | 否 | |||||||
三、船舶過閘費 | 省管船閘(元/噸次):重載0.72,空載0.54;其他船閘(元/噸次):重載0.45,空載0.18。 | 省物價局、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皖價費〔2018〕63號;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皖發改收費〔2019〕148號 | 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水利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務費 | (一)拖車費 | 拖車:1類車:400元/車/次;2類車:500元/車/次;3類車:550元/車/次;4類車:600元/車/次;5類車:700元/車/次;6類車:700元/車/次。 | 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皖發改價費函〔2019〕503號 | 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
(二)吊車費 | 1類車:800元/車/次;2類車:900元/車/次;3類車:1200元/車/次;4類車:1400元/車/次;5類車:1700元/車/次;6類車:1700元/車/次。 | 是 | 否 | 否 | ||||||
五、汽車客運站服務收費 | (一)車輛站務基本服務收費 | 運費收入的5%~10%,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檔案。 | 省物價局皖價法〔2018〕17號等 | 授權市、 縣人民政府 | 交通運輸部門 | 是 | 否 | 否 | ||
(二)旅客基本服務收費 | 0.5~1.8元/人·次,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檔案。 | 是 | 否 | 否 | ||||||
公用事業服務收費 | 六、有線數位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 | 主終端省轄市每月每卡24元,縣(市)每月每卡23元;副終端每月每卡均為3元。 | 省物價局皖價法〔2018〕17號、皖價服〔2011〕212號 | 省價格主管部門 | 廣電部門 | 否 | 否 | 否 | ||
其他特定服務收費 | 七、壟斷性交易平台服務收費 | 國有產權交易服務收費 | 1. 產權交易手續費:協定轉讓方式,交易額的2‰;採取公開競價方式成交的,1000萬及以下按4%收取,1000~5000萬部分按3%收取,5000~10000萬部分按2%收取,10000~50000萬部分按1.2%收取,50000萬以上按0.25%收取。 2. 產權交易技術服務費:500萬及以下,7.2‰收取;500~1000萬部分,5.6‰收取;1000~2000萬部分,4‰收取;2000~5000萬部分,2.4‰收取;5000萬以上部分,0.8‰收取。 3.2022年4月7日起國有產權以協定方式轉讓的,交易手續費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降低10%;以競價方式轉讓的,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降低20%。交易服務費在現行收費標準基礎上降低20%。 | 省發展改革委皖發改價費函〔2021〕240號;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皖發改價費函〔2022〕127號 | 省價格主管部門 | 國資部門 | 是 | 否 | 否 | |
八、公證服務收費 | (一)證明檔案文書類公證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皖發改價費〔2021〕690號 | 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門 | 法務部門 | 是 | 否 | 否 | ||
(二)證明法律事實類公證收費 | 是 | 否 | 否 | |||||||
九、司法鑑定服務收費 | (一)法醫類司法鑑定收費 | 具體收費標準見相關檔案。 | 省物價局、省司法廳皖價服〔2016〕138號 | 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門 | 法務部門 | 是 | 否 | 否 | ||
(二)物證類司法鑑定收費 | 是 | 否 | 否 | |||||||
(三)聲像資料類司法鑑定收費 | 是 | 否 | 否 | |||||||
十、住房物業管理費 | 0.15~2.04元/平方米·月,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檔案。 | 省物價局皖價法〔2018〕17號等 | 授權市、 縣人民政府 |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否 | 否 | 否 | |||
十一、危險廢物處置費 | (一)醫療廢物處置費 | 按最高4元/公斤或1.5~2.5元/日不等的標準收費。 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檔案。 | 省物價局皖價法〔2018〕17號等 | 授權市、 縣人民政府 | 生態環境部門 | 是 | 否 | 否 | ||
(二)其他危廢處置費 | 1.5~4.4元/公斤,具體收費標準見各市、縣相關檔案。 | 是 | 否 | 否 | ||||||
註:上述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和標準,更新時間截止到2023年11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