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facilit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
- 外文名: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facility
- 所屬學科:放射醫學與防護
- 公布時間:2014年
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facilit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
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radioactive waste management facility)是2014年公布的放射醫學與防護名詞。定義專門設計的用於放射性廢物操作、處理、整備、臨時儲存和永久處置的設施。出處《放射醫學...
從滿足放射性廢物管理和核設施退役工作的需要出發,討論了《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中有關排除、豁免、解控以及排放、廢源處置、去污、廢物最少化、防護最最佳化等幾項規定的實施問題,並對其中一些問題提出了繼續深入研究的意見...
放射性廢物管理是指一切與放射性廢物的產生、收集、處理、裝備、運輸、貯存、處置和退役在內的所有的行政和技術活動。放射性廢物管理以安全為核心、處置為目標,採用妥善、最佳化的方式對放射性廢物進行管理、使人類及其環境不論現在還是將來...
本標準規定了放射性廢物的產生、收集、處理、運輸、貯存及處置等各個環節在設計和運行中的管理目標和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於核燃料循環各階段所產生的放射性廢物的管理,也適用於同位素生產和套用中所產生的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其他核設施及...
放射性廢物處置設施關閉後,放射性廢物處置單位應當按照經批准的安全監護計畫進行安全監護,經國務院核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後,將其交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進行監護管理。條文釋義 1.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出現...
通常放射性廢物管理的產生、處理、排放、貯存、運輸和處置等環節的全過程稱為“從產生到最終處置”的全過程。在這一全過程的各個環節,放射性廢物都有可能泄漏進入環境,對環境和生物產生污染危害。另外,放射性物質進入環境後,可隨著...
廢物管理設施的選址、設計、建造、調試、運行、退役、處置場的關閉,都應優先考慮安全問題,包括預防事故和減輕事故影響的措施,尤其要重視公眾問題。提供和保持適當水平的防護,限制可能的輻射影響。放射性廢物管理設施在整個壽期內,應該有...
實行放射性廢物分類管理,是國際通行做法,也是國內外放射性廢物管理長期經驗的總結。實行放射性廢物分類管理,是考慮到放射性廢物種類繁多,不同類型的廢物形態、放射性水平、半衰期和生物毒性等不盡相同,需要針對放射性廢物的不同特性採取...
整備是放射性廢物處置前的一個重要步驟。放射性廢物處置是把放射性廢物放置在一個經批准的專門設施中,不再回取,使之與人類生存環境永久隔離的行政和技術活動的總稱,它是核燃料循環的最後一個環節。放射性廢物處置的基本原理是建造一種...
第十二條 專門從事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活動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並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許可證:(一)有法人資格;(二)有能保證貯存設施安全運行的組織機構和3名以上放射性廢物管理、輻射防護、環境監測方面...
對於在役的鈾、釷礦冶設施的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和非鈾、釷礦采冶作業產生的、具放射性核素的含量超過有關標準規定的廢物的管理,亦應參照執行。內容介紹 ( GB 14585-93 1994-04-01實施) 本標準規定了鈾、釷礦開採和選冶過程中產生的...
放射性廢物處理是放射性廢物管理的重要措施。選擇處理方法應根據技術可行、經濟合理和規範許可而定。處理過程要防止環境污染,儘量減少二次廢物的產生量。此外,對放射性廢物應積極開展綜合利用。放射性固體廢物處理和整備 放射性固體廢物種類...
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遵循“減量化、無害化處理處置和永久安全”的基本原則,這是放射性廢物管理的核心內容和目標,是國內外放射性廢物管理的經驗總結,也是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和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基本要求。放射性廢物...
第七條申請從事放射性固體廢物貯存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法人資格;(二)有能保證貯存設施安全運行的組織機構,包括負責貯存設施運行、安全防護(含輻射監測)和質量保證等部門;(三)有三名以上放射性廢物管理、輻射...
第四十四條 (軍用放廢管理)第四十五條 (運輸、應急和職業衛生)第四十六條 (施行日期)附: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2011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核設施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本標準規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的選址目標,選址方法,選址過程的管理,選址準則和選址過程中需要收集的數據或資料。低、中水平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的選址 Siting of near surface disposal facilities of low-and...
( 2 )中等水平的放射性廢物,是指經過稀釋或去污後,能夠排入環境的放射性廢物。( 3 )高水平的放射性廢物,是指那些放射性太強,以致不能安全釋放入環境,而只能在嚴格管理條件下加以貯存處理的放射性廢物。放射性廢物放射性氣載廢物...
第十七條防治放射性污染設施不得擅自拆除,確需拆除的,必須經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採取防護措施。第十八條省輻射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放射性廢物庫區的封閉管理,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證放射性廢物貯存安全,防止放射性污染。未...
2020年)》,提出了2020年建成地下實驗室的階段目標。2012年頒布的《放射性廢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了高水平放射性固體廢物和放射性固體廢物深地質處置設施的工程和安全技術研究、地下實驗、選址和建造,由國務院核工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以下簡稱“廢物暫時貯存”)。本規定不適用於尾礦渣類放射性固體廢物的貯存管理。2引用標準 GB 4792 放射衛生防護基本標準 GB 8703 輻射防護規定 GB 9133 放射性廢物分類標準 5術語 3· 1廢物暫時貯存設施 指用於放射性固體廢物在...
由實踐中的某個源,得到授權、有計畫、有控制的釋放到環境中的氣體或液體放射性物質,通常目的是得到稀釋和彌散。流出物屬於低水平放射性物質。流出物特指核與輻射設施經氣體及液體途徑向環境排放的低水平放射性廢物。中、高水平放射性...
廢放射源整備是放射性廢物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整備的目的是為了生產適於處理、貯存、運輸或處置的包裝物,通過整備工藝生的包裝物應儘可能滿足運輸規則、長期存要求和/或處置的廢物接收準則。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核科技的進步,放射源...
放射性廢物處置庫 放射性廢物處置庫(radioactive waste repository)是2016年公布的化學名詞,出自《化學名詞》第二版。定義 用於處置核廢物的設施。包括近地表處置庫和深地層地質處置庫。出處 《化學名詞》第二版。
放射性廢物處置是把放射性廢物放置在一個經批准的專門設施中,不再回取,使之與人類生存環境永久隔離的行政和技術活動的總稱,它是核燃料循環的最後一個環節。基本原理 放射性廢物處置的基本原理是建造一種處置系統,使之能在一定的安全...
醫用放射性廢物是在套用放射性核素的醫學實踐中產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濃度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值的液體、 固體和氣載廢物。概述 在套用放射性核素的醫學實踐中產生的放射性比活度或放射性濃度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值的液體、 固體和氣載廢物...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以及監督管理等活動。醫療衛生機構收治的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按照醫療廢物進行管理和處置。醫療衛生機構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其相關的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