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債權人撤銷權
- 外文名:right of rescission
- 別名:撤銷訴權、廢罷訴權
撤消權一般指本詞條
契約撤銷權,即可撤銷契約的撤銷權,是指撤銷權人因契約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單方意思表示撤銷 已成立的契約的權利。相對於絕對無效契約而言,可撤銷契約屬相對無效契約,其在有撤銷權的一方行使撤銷權之前,契約對當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對無效。在行使撤銷權後,契約無效溯及契約成立之時,自始不發生效力...
公證撤銷權是公證爭議救濟制度中的一項重要權利,是平衡當事人的利益、實現公證正義的一項重要手段。公證撤銷權的行使主體 在我國《公證法》頒布實施之前,公證機構和其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均享有公證撤銷權,人民法院能否行使公證撤銷權在理論和實務上均存在爭議。《公證法》頒布實施後,法律明文規定,只有公證機構是公證...
保單撤銷權 人壽保險投保人在收到保單後十天之內,可將保單交回投保保險公司撤銷該保單,並可取回所有已繳付的保險費。若保單由投保人交回,保險公司則以收到之日為該保單撤消生效日;若保單郵寄至保險公司,則以保險公司收到郵件的郵戳日為撤消生效日。
贈與人任意撤銷權是指未經公證的贈與、或非履行道德義務的贈與,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以前無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銷贈與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8條規定了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即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其目的是賦予贈與人與受贈人達成合意後法定要件實現前以悔約權,使贈與人不...
相對人的撤銷權 相對人的撤銷權,亦稱“第三人的撤銷權”。在狹義無權代理中,善意相對人(第三人)享有的在本人追認代理權前撤銷其意思表示的權利。相對人行使撤銷權應在本人追認之前。相對人明知行為人是無權代理,仍與其進行民事行為的,不得行使撤銷權,如果給本人造成損失的,相對人與行為人應負連帶責任。
債權人撤銷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所實施的危害債權的行為,可請求法院予以撤銷的權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條規定,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簡介 債權人撤銷權源於羅馬法的保羅訴權,為保羅所創。後世各國法對...
《撤銷權制度研究》是2010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曾祥生。《撤銷權制度研究》從歷史與比較法的角度,對撤銷權制度的歷史形成、制度價值、理論依據以及能夠成為撤銷權事由的意思瑕疵的類型進行系統研究。內容簡介 本書著重從撤銷權的本體、撤銷權的行使和撤銷權與其他民事權利的衝突與協調等方面對撤銷權...
與此相對應,具備法律規定的情形時贈與人享有撤銷權,它是法律賦予贈與人的一種單方解除契約的權利。與任意撤銷權不同,法定撤銷權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條件成就時贈與人才能享有及行使,它不僅適用於普通的贈與契約,也適用於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和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契約以及經過公證的贈與契約和受贈人附義務的贈與...
可撤銷民事行為的特徵 (1)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被撤銷之前,其效力已經發生,未經撤銷,其效力不消滅;。(2)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撤銷應由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且撤銷權人必須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行使撤銷權。(3)可撤銷的民事行為一經撤銷,其效力溯及行為的開始,即自行為開始時無效。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 ...
撤銷權 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撤銷權的法律特徵表現如下幾個方面:簡介 1.可撤銷契約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契約可撤銷契約也是不符合契約有效要件的,但這種不符合體現在意思表示不真實上。如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因欺詐、因脅迫或乘人之危而成立的契約。對於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契約,因只涉及當事人的利益...
(1)從發生原因來看,契約撤銷權的發生一般是基於法律的規定,根據《契約法》第54條之規定,引起契約撤銷的原因是: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情形下所訂立的契約;而契約解除權的發生,既有法律的規定,又有當事人的約定,《契約法》第93條、第94條的規定即是。(2)從適用範圍來看,契約的...
第三人的撤銷權 第三人的撤銷權,即“相對人的撤銷權”。
撤銷請求權 撤銷請求權又稱變更、撤銷請求權,是指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民事行為內容或者撤銷民事行為的權利。
契約撤銷權是一個經濟術語。契約撤銷權是指投保人於保單送達之翌日起十日內,如不滿意投保選擇,得以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向保險公司申請撤銷所有投保的保險契約。前述撤銷之效力自投保人親自送達時起或郵寄郵戳當日零時起生效,保險契約自始無效,保險公司並應無息退還投保人所繳之保險費;契約撤銷生效後所發生...
契約法規定的撤銷權的行使時間為一年,在此期間,撤銷權人必須行使其撤銷權,否則,就失去了撤銷契約的權力”(5)如果一方當事人撤銷權消滅,可撤銷的契約就是有效的契約。法律後果不同 無效契約因為從開始就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也就不能發生當事人所預期的法律後果。也就是說其契約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
c、註冊商標含有地理標誌的。註冊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使用該商標的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應當予以撤銷,但商標所有人善意取得註冊的,不在此限。d、註冊商標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權利的。註冊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侵犯他人享有的肖像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著作權、知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規定,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1年內行使。因受贈人的違法行為致使贈與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銷贈與。贈與人的繼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贈與被撤銷後,尚未履行...
第一百五十二條 【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
除斥期間,也稱不變期間,是指法律對某種權利規定的存續期間。其法律意義在於,督促權利人儘快行使權利,超過除斥期間怠於行使該權利的,則該權利消滅。它主要適用於形成權。法律規定 (一)民法典的規定 第一百九十九條 【除斥期間】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撤銷權、解除權等權利的存續期間,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抵銷權行使後,雙方對等數額的債權因抵銷而絕對消滅,且消滅效力溯及到抵銷權發生之時,此後的利息也一併消滅。即便隨著時間的流逝,主動債權變為自然債權,而被動債權可能仍在訴訟時效期間之內,主動債權人所享有的抵銷權和抵銷的效力仍不受影響。法定抵消權力 撤消權是指債權人對於債務人危害債權實現的行為,有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