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人

摩洛人

東南亞菲律賓的穆斯林民族集團。名稱含有貶意。主要分布在菲律賓南部的蘇祿群島棉蘭老島巴西蘭島巴拉望島等地。屬蒙古人種馬來類型。使用多種語言,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文字用阿拉伯字母。

基本介紹

基本概況,簡介,語言,生活方式,分布,民族歷史,伊斯蘭教傳入,西班牙殖民地,美國殖民地,獨立運動,

基本概況

簡介

摩洛人系接受伊斯蘭教的馬來人與當地土著居民的混血後裔。包括蘇祿人、薩馬爾人、馬京達瑙人、馬拉瑙人、雅坎人、桑吉爾人、陶蘇格人、巴喬人、巴拉望人等。摩洛人各支系除共同信奉伊斯蘭教外,還在政治、社會和生活方面形成許多共同特點,相互間的差異日益縮小,形成一個獨特的民族集團。各地方政權實行政教合一制,由蘇丹統治。保留早期封建制和奴隸制殘餘。社會分為世襲貴族自由民和奴隸 3個等級。封建采邑制與農村公社土地公有制相結合。上層盛行一夫多妻。婦女有繼承權。
摩洛人傳統服裝摩洛人傳統服裝
生活方式:摩洛人主要從事農業 , 栽培水稻、旱稻。擅長航海。漁業、手工業和商業發達。
當地人稱其居住地為摩洛蘭(The Moroland),菲律賓官方稱此地為“南部菲律賓”,當地的獨立運動及恐怖活動長期困擾菲律賓政府。摩洛人與統治當局的衝突已有數百年的歷史。16∼19世紀,他們抵抗想消滅其宗教的西班牙天主教殖民者。20世紀前10年,他們與占領的美軍抗爭,希望建立獨立的主權。最後他們進行暴動反對獨立的菲律賓政府,尤其從60年代末開始,愈趨頻繁。

語言

該區人口使用多種語言,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文字以阿拉伯字母書寫。摩洛人除了共同信奉伊斯蘭教外,政治、社會和生活方面形成許多共同特點,形成一個獨特的政治力量。

生活方式

摩洛人主要從事農業 , 栽培水稻、旱稻。擅長航海。漁業、手工業和商業發達。

分布

菲律賓民答那峨、巴拉望(Palawan)、蘇祿群島及其他南方諸島的穆斯林各民族。約占菲律賓人口的5%,依照語言分類可分為10族︰北哥打巴托(North Cotabato)、蘇丹庫達拉(Sultan Kudarat)和馬京達瑙(Maguindanao)等省的馬京達瑙人,北拉瑙(Lanao del Norte)和南拉瑙(Lanao del Sur)等省的馬拉瑙人(Maranao),霍洛島的陶撒格人(Tausug),蘇祿群島的薩馬爾人(Samal)和巴焦人(Bajau),南三寶顏省(Zamboanga del Sur)的雅肯人(Yakan),民答那峨南部的依拉儂人(Ilanon)和桑吉爾人(Sangir),巴拉望南部的美拉布格南人(Melabugnan)及卡加延群島的加馬馬胖人(Jama Mapun)。摩洛人在種族上與其他菲律賓人並無不同,但由於特有的伊斯蘭信仰(14世紀由婆羅州及馬來亞傳入)和地方文化,無法溶入菲律賓生活的主流,備受歧視,也受到國家的忽視。
武器武器

民族歷史

伊斯蘭教傳入

1380年,伊斯蘭首位傳教士Makhdum Kari抵達今日的菲律賓,南部伊斯蘭教猶為興旺,15世紀中葉建立蘇祿蘇丹國及馬京達瑙蘇丹國,前者國境包括巴西蘭島塔威塔威島巴拉望島以及周圍群島。
明朝初年蘇祿國王曾經親自來晉見明朝皇帝明成祖朱棣,歸國途中染疾,病故並安葬於中國德州。除了長子返回蘇祿繼承蘇丹王位以外,其後人如次子、三子及隨行大多留在中國生活至今,現在山東德州的回民很多便是他們的後裔。
菲律賓的摩洛人士兵集體做禮拜菲律賓的摩洛人士兵集體做禮拜

西班牙殖民地

16世紀西班牙人入侵後,西班牙人發現當地人的相貌、文化和習俗與公元8至15世紀西班牙南部安達盧西亞的穆斯林居民非常相似,故稱他們為摩爾人(Moor),後來成為摩洛人(Moro)。西班牙人在菲律賓宣揚天主教,穆斯林被加以殺害。期間,馬尼拉曾經暴發過蘇萊曼和拉坎杜拉領導的穆斯林反抗,均以失敗告終。西班牙殖民者在占領區大力推行消滅原有文明的政策,摧毀大量穆斯林文化遺蹟,馬尼拉歷史上曾經有多間清真寺,西班牙人來到後便蕩然無存。

美國殖民地

1898年,美國與西班牙爆發戰爭,西班牙戰敗。根據西、美雙方在巴黎簽訂的停戰條約,西班牙從南美洲和太平洋的島嶼退出。在菲律賓問題上,西班牙人雖未曾占領摩洛蘭一帶,但在停戰條約上把該地劃給美國。
戴頭巾的摩洛人婦女戴頭巾的摩洛人婦女
美國人接手後,經過多次戰爭,仍未能占領該地。美國逐與南部的穆斯林進行政治談判,先後與摩洛蘇丹及馬京達瑙的蘇丹簽訂吉蘭姆-白茨條約。按照條約規定,美國人不進入菲律賓的南方,區內事務由摩洛人自治管理。
1903年,美國宣布菲律賓土地法。土地法宣稱,菲律賓南方未被美軍占領的土地屬於非法土地。土地法還規定,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徒遷移進入南部者,政府允許其占有土地16公頃,而南部原有穆斯林每戶土地最多也不得超過8公頃。1904年,美國政府取消與穆斯林達成的條約。1919年,菲律賓土地法進一步規定,北方天主教徒可以在南部獲得免費的24公頃土地。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1946年宣布廢除海外殖民政策,菲律賓宣布獨立。儘管當時南部摩洛穆斯林呼籲國際社會給予保護,反對強權者將他們出賣與吞併,但美國政府在與菲律賓馬尼拉當局簽訂條約時,將摩洛蘭一併劃歸菲律賓政府。

獨立運動

歷史上,穆斯林菲律賓人從未組成一集合政體,各團體或部落非常獨立自治,衝突不斷,並各自把伊斯蘭教義和儀式移植到自己獨特的地方文化中。然而摩洛人面對非穆斯林所經歷的苦痛遠勝於內部的歧見。
摩洛民族解放陣線摩洛民族解放陣線
自1950年代起,菲律賓政府開始向南方大規模移民,並將集結北方的毛派農民游擊隊,驅趕到南部的穆斯林居住區。在1970年以前不久,當地地方政府的省長、市長、州長或海島管理人,均由摩洛人擔任,但是自1970年代後,菲律賓政府在南部推行同化政策,鼓勵來自菲律賓北方的天主教移民定居南部,並組織天主教民兵武裝,摩洛人在當地被視為次等公民。現時摩洛蘭的2000萬人口中,穆斯林的比例已經下降到只有60%(1200萬),而從北方高地(呂宋和米沙焉群島)遷入的天主教移民已達40%(800萬)
1972年9月,菲律賓前總統馬可斯宣布菲律賓的《軍事管制法》,向南方大舉用兵,展開殺戮,南方穆斯林組成摩洛民族解放陣線,宣布南方獨立,受到政府多次武力鎮壓。菲南四省1987年舉行公投,獲政府確認建立“棉蘭老穆斯林自治區”,但因多項承諾未有落實,引發區內青年加入更激進的摩洛伊斯蘭解放陣線阿布薩耶夫等組織,衝突不絕。
1996年菲律賓政府與民族解放陣線談判停火,但雙方衝動並未停止,阿布沙耶夫轉到島嶼的叢林中展開游擊戰,襲擊政府軍和綁架旅遊者,申明獨立主張。現時在棉蘭老一帶,不少家庭負重債、幼童失學,亦因貧困而未敢求醫,生活窘迫。
美國911事件後,自2003年,菲律賓總統阿羅約的政府以反恐名義,加強掃蕩摩洛蘭。2006年,伊斯蘭會議組織代表團抵達菲律賓斡旋,期望協助穆斯林與菲律賓政府維持10年前訂定的停火協定。領導自治區的摩洛解放陣線指:“我們如今需要的是政府認真履行和議,讓菲南能實現長治久安。這個地區備受忽略,穆斯林被歧視,很多人生活貧困。我們需要重建一切,社會和具體的重建對持續的和平是重要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