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自1785年,
英國東印度公司 向
吉打 蘇丹租借檳城以建立基地開始,英國的勢力逐步在馬來西亞半島上擴張,最終取得在當今馬來西亞領土上的霸權。
馬來亞聯邦 馬來亞聯邦(英語:Malayan Union,1946 — 1948年)是
第二次世界大戰 之後,英國殖民政府為整合英屬馬來亞,而在
馬來西亞半島 所策劃的聯邦體制,屬英國皇家殖民地,由第一任總督愛德華·占德在1946年4月1日宣布成立。
馬來屬邦 (英語:Unfederated Malay States),華僑俗稱 “五州府”,是大英帝國於殖民時期在馬來半島的5個馬來土邦的總稱,包括玻璃市、吉打、吉蘭丹、登嘉樓和柔佛。總體而言,馬來屬邦的自治程度一般比馬來聯邦的自治程度更高。
海峽殖民地 (英語:Straits Settlements,1826 - 1946年),華僑俗稱 “ 三州府” 。是大英帝國於對位於馬來半島的三個重要港口和天定馬來群島各殖民地的管理建制。最初由新加坡、檳城和馬六甲三個英屬港口組成。
背景 1945年10月,
二戰 結束,英國軍部有意成立馬來亞聯邦(計畫已於最早公元1944年5月呈於當時的戰爭內閣)。同一月哈羅德·麥克米歇爾爵士(Sir Harold McMichael)受委負責獲取各州統治者批准成立馬來亞聯邦。他很快成功獲取各統治者之批准。馬來亞聯邦方案剝奪許多馬來統治者之政治權利,惟馬來統治者因有於
日治時期 與
日軍 合作之嫌,怕受英殖民政府對付而王位遭罷黜,故同意該方案。
成立 公元1946年4月1日,馬來亞聯邦成立,愛德華·真特爵士(Sir Edward Gent)為其總督,吉隆坡為其首府。
實行過程 1946年1月23日,翁惹化寫信給《馬來前鋒報》呼籲
馬來人 反對馬來亞聯邦。
廢除 馬來亞聯合邦 獨立前 馬來亞聯合邦(英語:Federation of Malaya,1948 — 1963年)成立於1948年1月31日。重新組成的馬來亞聯合邦,恢復了馬來統治者的原有的象徵地位。在此聯邦里,馬來州屬依然是英國的
保護國 ,而
檳城 與
馬六甲 依舊是英國的殖民地。與此前的馬來亞聯邦一樣,聯邦並不包括新加坡在內。
獨立後 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聯合邦終於獲得獨立,並成為
大英國協 的一員。
馬來亞聯合邦國旗 格言: 團結就是力量(Bersekutu Bertambah Mutu)
元首:
1957 - 1960 年:端姑阿都拉曼
1960 - 1965年:拉惹端姑賽布特拉
首相:
走向馬來西亞 1963年9月16日,
馬來亞聯合邦 成員(共11州)與
新加坡 (1959年6月3日起自治建邦)、英屬
砂拉越 (1963年7月22日起自治)與
北婆羅洲 (1963年8月31日起自治並改稱“
沙巴 ”)組成了
馬來西亞 ,成為新的
聯邦制 國家。1965年8月9日,馬來西亞國會以126票贊成0票反對將新加坡驅逐出聯邦,新加坡獨立。
馬來西亞國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