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補償說

損失補償說亦稱“損害填補說”,英國著名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家A·馬歇爾所倡導的關於保險性質的學說。英國在18世紀以後一段時期,海上保險發展迅速,成為世界保險中心,“損失補償說”便以此為背景而產生。實質上,這一學說是從法學角度對海上保險性質所作的解釋、是初期保險學對保險性質的一種典型認識,曾代表當時西方保險學界對保險性質的認識水平。馬歇爾認為,保險是藉以補償損失的一種法律關係,也就是說,保險是由保險契約當事人的一方收受商定的貨幣額,當另一方發生損失事件時給予補償的契約。

德國的E·A·馬修斯贊同這一學說。日本保險學者園乾治曾對此說進行系統地剖析,他認同有人主張的損失補償不適用於人壽保險的看法,藉以得出以賠償損失作為所有保險種類的共同概念是不妥當的結論;他還認為馬歇爾把保險等同於保險契約,存在明顯的邏輯錯誤,從而表明他對 “損失補償說” 持否定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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