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傷票幣兌換標準

損傷票幣兌換標準是銀行對由於使用日久自然磨損或由於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使票幣損傷,不能繼續流通使用的貨幣的兌換應掌握的規定。損傷票幣的兌換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兌換時既要維護國家的貨幣信譽,又要照顧民眾使用的方便和市場票幣的整潔,並警惕壞人的故意破壞。

兌換時,按人民銀行總行“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的規定辦理,分為全兌、半兌和不兌3種:(1)全額兌換。票面殘缺不超過1/5,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但能辨認真假,票面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宇能照原樣連線完整者,全額兌換。(2)半數兌換。栗面殘缺1/5以上至1/2,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原樣連線者,照原面額半數兌換,但不得流通使用。(3)不予兌換,票面殘缺1/2以上者,票面污損、熏焦、水濕、油浸、變色不能辨認真假者不予兌換。對故意挖補、塗改、剪貼、拼湊、揭去一面等被破壞的人民幣,除不予兌換並打洞作廢外,還應認真追査來源,嚴肅處理。對於兌換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況,按照人民銀行“殘缺人民幣兌換辦法內部掌握說明”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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