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專業基本操作規範

出納專業基本操作規範是指銀行辦理出納業務時必須遵循的基本工作方法。為加強出納專業內部管理,減少差錯,杜絕各類案件的發生,提高工作質量,出納業務基本操作必須程式化、定型化和規範化。要求:(1) 收入現金必須空箱上櫃,堅持先收款,後記帳;雙人臨櫃,換人覆核;當麵點清,一筆一清*中午軋帳,日清日結。(2) 付出現金先記帳,後付款,雙人臨櫃,逐筆覆核;堅持按券別付款,一筆一清,中午軋帳,日清日結。(3) 票幣兌換。大小票幣和損傷票幣兌換均憑客戶填寫的兌換單辦理。兌換過程中,堅持先收後付,兌入的殘幣當客戶面加蓋“全額”或“半額”戳記,並加蓋經辦人名章。

現金整點。整款轉移必須通過交接單(簿)進行,當面交接,雙方簽章;整點時先核准大數,再點細數;要求點準、挑淨、蹂齊、捆緊、蓋章清楚。現金調運。運送現金、有價證券等貴重物品,應由兩名調款員會同保衛部門押運員持槍押運,確保全全,嚴密交接手續。庫款管理必須堅持雙人管庫,明確分工,共同負責;入庫保管的現金、金銀、外幣和有價證券等都必須有帳記載I出入庫時,憑雙方簽章的出入庫票辦理;堅持覆核制度,堅持帳帳、帳款、帳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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