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幣銷毀制度是中國人民銀行銷毀市場流通中已磨損不便再流通使用的票幣的制度。主要內容是:(1) 做好損傷票幣復點工作,保證收回數字的絕對準確,為發行新票幣提供可靠依據。(2) 做好打洞工作,即在收回的損傷票幣的紙幅左右各打一個洞防止在銷毀過程中發生流弊,以保障國家財產安全。(3) 做好監銷工作,即在銷毀損傷票幣時,上級行要派人監銷,保證銷毀數字的絕對準確。
發現問題應追查原因,進行妥善處理後方可銷毀。銷毀方法是:用作造紙原料,經過紙廠蒸球蒸煮,使之退色;用火焚,使之化為灰燼; 對硬幣進行熔化。銷毀完畢即填制“損傷人民幣票幣銷毀表”加蓋監銷人員名章、銷毀點行公章和負責人名章,上報總庫,憑以銷帳,減少發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