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質位法是通過改變判斷的質,從而推出一個新判斷的直接推理。換質的時候遵守換質的規則,換位的時候遵守換位的規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換質位法
- 套用學科:數學
- 目的:推出一個新判斷的直接推理
- 方法:改變判斷的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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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概念
換質法
A、E、I、O四種判斷都可以換質。例如:
“所有物體都是運動的”換質為“所有物體都不是靜止的(不運動的)”。
“死讀書不是正確的讀書方法”換質為“死讀書是不正確的讀書方法”。
“有些失足青年是可以教育的”換質為“有些失足青年不是不可以教育的”。
“有些科學家不是上過大學的”換質為“有些科學科學家是沒上過大學的”。
SAP→SE┒P
SEP→SA┒P
SIP→SO┒P
SOP→SI┒P
換位法
換位是改變判斷主謂項的位置,從而推出一個新判斷的直接推理。
除了O判斷,A、E、I都可以換位。
A、E、I換位的邏輯形式如下:
SAP→PAS
SEP→PES
SIP→PIS
換位法的認識作用是:改變說明對象,進一步揭示前提中隱含的思想;保證人們在思維和表達中改變認識對象而不至於犯罪輯錯誤;在語言上,換位法也是變換句式的一種手段。
簡介
換質位法的規則是:換質的時候遵守換質的規則,換位的時候遵守換位的規則。
除了I判斷,A、E、O都可以換質位。
A、E、O換質位推理的邏輯形式是:
SAP→SE┒P→┒PES→┒PA┒S→┒SI┒P→┒SOP
SEP→SA┒P→I┒PIS→┒PO┒S
SOP→SI┒P→┒PIS→┒PO┒S
作用
需要說明:第一,換質位法可以先換質後換位,也可以先換位後換質;第二,換質位法可以連續進行,直到滿足需要為止,一旦出現O判斷,即不能再換位;第三,在變形推理中,必須預設全稱判斷的主項S的存在,SEP中的P的存在,SAP中的P的存在(即P不是全集)。否則,推理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