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舉常平官

提舉常平官指的是宋代官名。簡稱提倉。神宗時,為推行新法,各路差提舉常平廣惠倉兼管勾農田水利差役事。其後,或廢或置。紹興時,與提舉茶鹽官合為一職,名提舉茶鹽常平等公事或提舉常平茶鹽公事,通稱提舉常平官。

掌各路役錢、青苗錢、義倉、賑濟、水利、茶鹽等事。與轉運使、提點刑獄公事分管各路財賦,並監察各州官吏。其官署稱提舉常平司或提舉司,簡稱倉司、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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