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發布機構:國家技術監督局
發布日期:1998.01.08
生效日期:1998.01.08
詳細內容
第一條 為了縮短標準制定周期,以適應企業對市場經濟快速反應的需要,規範採用快速程
序制定國家標準的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快速程式(代號:FTP)是在正常標準制定程式(程式類別代號:A)的基
礎上省略起草階段(程式類別代號:B)或省略起草階段和徵求意見階段(程式類別代號:
C)的簡化程式(見GB/T16733《國家標準制定程式的階段劃分及代碼》)。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項目,可申請採用快速程式:
(一)等同採用或等效採用國際標準制定國家標準的項目,可採用B程式(項目類別代
號:1);
(二)等同採用或等效採用國外先進標準制定國家標準的項目,可採用B程式(項目類
別代號:2);
(三)現行國家標準的修訂項目,可採用C程式(或B程式)(項目類別代號:3);
(四)現行其他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的項目,可採用B程式(項目類別代號:4)。
第四條 採用快速程式的項目,按《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GB/T167
33的要求進行管理。
第五條 採用快速程式的項目,應在《國家標準項目任務書》的備註欄內說明理由並注
明快速程式代碼。
快速程式代碼由快速程式代號、程式類別代號和項目類別代號三部分組成:
FTP
快速程式代號 ??
程式類別代號(B、C)
項目類別代號(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