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有色金屬工業-鋁冶煉

《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有色金屬工業-鋁冶煉》是2017年9月29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有色金屬工業-鋁冶煉
  • 標準號:HJ 863.2-2017
  • 實施日期:2017-09-29
  • 發布日期:2017-09-29
  • 技術歸口:環境保護部
  • 批准發布部門:生態環境部
起草單位,適用範圍,

起草單位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指導鋁冶煉排污單位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及網上填報相關申請信息,適用於指 導核發機關審核確定鋁冶煉工業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許可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以鋁土礦為原料生產氧化鋁、以氧化鋁為原料生產電解鋁的冶煉企業或生產設施排放的 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許可管理。本標準不適用於鋁用碳素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 鋁冶煉排污單位中,對於執行GB 13223 的生產設施或排放口,適用《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 核發技術規範》。 本標準未作出規定但排放工業廢水、廢氣或者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的鋁冶煉業排污單位 其他產污設施和排放口,參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 總則》執行,在《排污許可證申請與 核發技術規範 鍋爐工業》發布前,熱水鍋爐和65 t/h及以下蒸汽鍋爐參照本標準執行,發布後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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