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權資本又稱為核准資本、設定資本(stated capital)、名義資本(nominal capital),指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有權發行的資本總額。
由於該資本數額是由章程授權發行的資本總額,因而稱之為核准資本;由於該資本總額僅是章程規定的一個授權發行數額,不一定是實際發行的或實際收到的資本數額,所以稱之為名義資本。確定核准資本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為政府註冊的目的,在這個意義上,也有的國家稱之為註冊資本(registered capital),這裡註冊資本與我國的註冊資本並不是一回事。二是在公司章程中申明公司有權發行資本的總額,以使公眾了解該公司的資本狀況和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