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區計生局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具體政策;編制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二)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負責審批全區二胎生育指標和對一胎生育指標的監督與管理。

(四)受理計畫生育來信來訪,調查、處理信訪疑難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振安區計生局
  •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統計工作
  • 工作:受理計畫生育來信來訪
  • 所屬地區:振安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具體政策;編制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
(二)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區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負責審批全區二胎生育指標和對一胎生育指標的監督與管理。
(四)受理計畫生育來信來訪,調查、處理信訪疑難案件。
(五)組織開展政策研究,擬定本區計畫生育法規及規範性檔案,指導基層健全執法制度,規範執法程式。糾正執法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和不正當行為。負責本級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解釋和上級政策、法規的宣傳工作。
(六)監督轄區內流動人口的查證、驗證和獨生子女待遇的落實工作。
(七)定期組織節育併發症、病殘兒鑑定檢查。
(八)制定全區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工作。
(九)綜合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編報全區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工作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
(十)負責全區計畫生育系統事業經費的管理、使用,並實施檢查。
(十一)制定全區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全區計畫生育協會日常工作;指導各級計畫生育社會團體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及職能

根據《振安區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區計生局不設內設機構。
振安區計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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