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確定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根據我區實際制定具體政策、細則和辦法,並監督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振安區衛生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二)研究制定並實施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與目標,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對全區醫療衛生保健活動、機構設定、規模數量、科繫結構、技術建設和發展方向等實施巨觀調控。
(三)根據國家和省、市頒布的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依據《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及《母嬰保健法》對全區社會公共衛生、食品衛生、化妝品衛生、學校衛生、放射衛生、勞動衛生、藥品和醫用生物製品以及生物材料、醫療器械、托幼園所等行業進行預防性監督審查、頒發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日常衛生的執法監督。
(四)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組織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和服務規範,管理醫務人員資格認證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貫徹落實《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執業醫師法》、《護士管理辦法》、《獻血法》依法行政。
(五)貫徹國家中醫藥政策,堅持中西並重的方針,推動中醫藥事業的繼承創新,發展祖國傳統中醫藥學,促進中醫藥現代化。
(六)進行醫療衛生新技術的引進,推動醫藥科技為衛生事業服務,指導全區衛生學術團體開展工作。
(七)研究制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的規劃和政策;理順衛生管理體制,推進鄉鎮衛生院改革,加強三級衛生網建設,實施多種形式的農民健康保障辦法。指導初級衛生保健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開展對各級各類醫務人員的培訓。
(八)負責全區退休和在職人員的公費醫療管理,制定公費醫療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積極組織全區中級、各類企事業單位參與社會醫療統籌保險制度的實施。
負責指導全區衛生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管理衛生統計和信息工作。
(九)貫徹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指導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
(十)控制和降低本地區傳染病、地方病、多發病的發病率、死亡率。運用計畫免疫等多種手段,增強人群對傳染病、地方病、多發病的免疫力和抵抗力,提高全區人民的健康水平。
(十一)制定醫療衛生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實施細則,進行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醫德醫風建設。
(十二)研究制定轄區內重點醫學研究和學科發展規劃;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套用工作;研究制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落實醫學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合作。
(十三)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
(十四)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